郴州:“四举措”做好财政暂付性款项管控工作

湖南省财政厅网站 时间: 2019年11月01日 14:58 【字体:

  今年以来,郴州市财政局高度重视财政暂付性款项管控工作,从化解政府债务风险、维护财政体系平稳运行的大局出发,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开展清理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在2018年度市县财政暂付性款项管理考核中获得湖南省财政厅奖励资金70万元。截至今年9月底,郴州市本级财政暂付性款项余额为1.99亿元,已从最高时的12.3亿元压缩至目前的1.99亿元,压缩了10.31亿元,压减83.8%。

  一是建章立制强保障,扎紧财政暂付性款项的“口子”。郴州市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预算法进一步加强财政国库资金管理的通知》(湘财库〔2018〕42号文件精神,结合该市实际,出台《郴州市财政对外借款管理办法》(郴财办〔2018〕23号,对郴州市财政暂付款的范围、审批程序、档案管理和责任划分等进行了严格定义,规范财政性资金出借的条件及程序不合规款项一律不得出借,2018年参照规定,共退回21笔借款申请。

  二是全面排查抓调度,厘清财政暂付性款项的“底子”。经过全面排查,郴州市制定了《郴州市清理财政对外借款工作方案》,查实了地方财政暂付性款项的底子,全面准确地掌握了暂付款的种类、规模和结构。对每一笔暂付款按照行政级职、时间跨度、归口科室和暂付款性质进行分类,建立暂付款台账,细化时间节点,实现“一笔暂付款一个方案”,对每一笔暂付款制定一个切实可行的还款方式。

  三是全力督导促清收,缩小财政暂付性款项的“盘子”。郴州市财政局结合上级要求,制定了“三年行动计划”,力争三年内不新增暂付款,老旧暂付款每年削减35%,三年内消化或清收全部暂付款。郴州市财政局国库科将清理出的财政暂付款制成明细表,发至归口业务科室,由各归口业务科室核实暂付款单位的资产情况,对偿还债务能力进行评估,提出切实可行的清理回收意见后,积极开展清收工作。

  四是开拓创新谋发展,探索国库资金管理新“路子”。市财政局国库科积极探索,从制度、机制和技术上狠下功夫,规范国库资金管理。结合财政资金预警系统和财政监督检查软件功能夯实拓展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系统,提高监控的实时性和全面性,搭建起具有郴州特色的预算执行动态监控体系。今年郴州市利用预算执行动态监控体系开展专项监督检查,涉及单位50个,查处问题67个。利用新开发的重点财源税源企业动态管理系统对市本级库款余额进行实时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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