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湖财政:创新机制 抓好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监管工作
2019年,北湖财政创新监管工作机制,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监管工作实行精细化管理,突出抓好项目管理、公告公示、绩效管理等工作,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全区脱贫攻坚提供了坚实的财力保障。
一、项目管理精细化,确保项目入库质量。一是规范项目库建设。村级充分酝酿,广泛征求意见,按照“四议二公开”的原则,做好项目申报工作;乡镇街道扶贫办进行初审、汇总,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进行审查,上报区扶贫办;区扶贫办组织行业主管部门初审,行业主管部门对入库项目科学性、合规性、可行性进行审查和论证,重点对行业标准、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投资概算、项目预期效益等进行把关;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审定,将合格的项目录入扶贫开发项目库。二是做好项目库动态调整。认真核查入库项目,对未聚焦脱贫巩固需求的项目、“负面清单”中的项目一律不得纳入项目库,对打着扶贫旗号却与脱贫攻坚无关、盲目提高脱贫标准、搞形象工程、产业未建立带贫减贫机制、未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全部剔除出项目库。三是及时增补项目库。聚焦“两不愁、三保障”,按程序完善补齐相关手续,优先增补农村产业发展、农村基础设施、巩固提升脱贫成效的项目。
二、公告公示精细化,确保资金阳光运行。一是完善公告公示制度。区财政局印发了《北湖区扶贫项目和资金公告公示制度》(北财农函〔2017〕2号),联合区扶贫办印发了《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实施细则》(北扶办联〔2018〕2号)。二是严格执行公开公示制度。乡镇街道、村及时将项目申报、项目批复、资金政策文件、管理制度、资金分配结果、项目招投标及中标等信息在项目所在行政村的政务公开栏或村民主要活动场所进行公告、公示。公告公示内容包括投资规模、资金来源、资金用途、受益对象、实施单位(个人)、补助标准、审批程序、政府采购、招投标、实施期限及项目完成情况等,同时公布项目监督单位及监督电话、通讯地址或电子邮箱,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并由公示主体拍照,保留相关影像资料备查。三是提升公告公示成效。区财政局将指标文、项目资金安排放在了北湖区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了公示,并定期对门户网站进行维护,确保公告公示链接快捷有效,接受社会监督。
三、绩效管理精细化,确保资金安全高效。一是实现绩效管理过程“全覆盖”。对使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项目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和结果运用,对扶贫项目资金管理的各个环节,实施全过程绩效跟踪管理;及时将下达和执行的扶贫资金及绩效目标录入扶贫资金动态监控系统,通过大数据、人工智能对扶贫资金全过程实施预警监督,避免扶贫资金使用效果与绩效目标发生偏离。二是强化扶贫资金项目绩效管理。组织乡镇街道对每一个项目填报绩效目标申报表,区扶贫办、区财政局对重点项目或重点区域资金进行监控,组织乡镇街道对每一个项目开展了自评,区财政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对重点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形成了绩效评价报告。三是强化结果运用。将绩效自评抽查结果、绩效评价结果等及时报送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作为脱贫攻坚决策和分配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重要参考依据。绩效自评抽查结果以及重点绩效评价结果应作为预算资金申请单位改进管理、调整财政支出方向、安排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参考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