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兴县强化四个环节 推动预算绩效管理提质增效
近年来,永兴县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预算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积极推动建立“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应用、应用结果有反馈”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
一、强化绩效目标管理。将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工作前移至预算编制审核关口,实现部门预算编制与预算绩效目标编制同步进行。所有县直单位均填报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覆盖率达到100%。
二、强化绩效评价工作。一是全面开展预算单位财政支出绩效自评,覆盖所有预算单位和所有财政支出,并将绩效自评报告在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开,接受群众监督。二是组织开展重点绩效评价,制定了重点绩效评价工作计划,按照“民生优先、大事优先、绩效优先”的原则,选取了17个社会关注度高的项目开展重点绩效评价。三是采取向社会购买公共服务的形式,聘请第三方中介机构参与财政支出重点绩效评价工作。
三、强化绩效跟踪监控。在项目预算执行过程中,加强对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的跟踪管理、督促检查,对项目完成进度、阶段性目标完成情况、项目效益与预期目标偏差情况等进行阶段性跟踪、评价,通过加强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跟踪监控,及时掌握项目绩效目标的实现情况、项目实施进程和资金支出进度。定期采集绩效运行信息,纠偏扬长,促进绩效目标的顺利实现。
四、强化绩效评价结果运用。按照《永兴县预算绩效评价结果运用管理办法》,建立财政资金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反馈应用机制、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有机结合机制,切实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确保资金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