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城财政:多措并举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资监管

湖南省财政厅网站 时间: 2020年01月14日 15:07 【字体:

  近年来,汝城县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的要求,对全县国有资产管理情况进行广泛、深入调研。通过查账目、看实物、提建议等方式,分析掌握了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存在的账物不相符、处置欠规范、核算不完整等问题。同时,通过采取多项措施,不断加强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保证了资产数据完善、资产数据治理及资产折旧初始化等工作的顺利开展。

  一是完善体制机制建设。以建立县人民政府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为契机,实现国有资产的管理由单纯财产管理转变为制度管理,从处置监督转变为配置监管,不断前移监督关口。认真落实《关于建立县人民政府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汝城县国有经营性资产集中管理和闲置国有资产盘活处置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全面加强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机制建设,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建立国有固定资产管理的责任机制,实行单位领导为第一责任人、管理人员合理分工的管理原则。紧抓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的集中管理和闲置国有资产处置盘活工作,带动行政事业单位新区闲置资产盘活、行政事业单位老城区闲置土地房产开发利用、政府融资平台转型等重点工作。

  二是切实搞好资产清查。组织实施县行政事业单位、融资平台公司经营性资产及闲置资产专项调查清理工作,对全县行政事业单位、融资平台公司经营性资产及闲置资产清查结果进行专项审计,进一步摸清全县国有资产底子。各行政事业单位明确一名以上国有资产管理专员,负责本单位的固定资产、购置、登记、验收、领发、调拨、报废、上报等具体管理。同时明确固定资产的使用及监护责任部门,完善部门及办公室的资产领取、借用、调拨、报废等程序。财务部门不断完善资产核算,审核资产管理专员的统计数据,清查资产,确保账目与实物完全一致。对合并、分立的新单位,及时明确权责,杜绝出现双重管理及空白管理的现象。

  三是严格资产核算管理。对国有资产进行统计及管理,需要工作人员具有一定的专业知识,尤其是实行新会计制度后,行政事业单位的“公共基础设施”“政府储备物资”“文物文化资产”“保障性住房”都纳入固定资产进行核算,这需要统计及管理人员具有专业的技能及高度的责任心。因此,一方面加大对单位国有资产统计及管理人员的培训力度,不断提高其管理水平;另一方面单位财务工作人员严格按新会计制度对国有固定资产进行规范的资产核算,并严格执行固定资产的增减动态变化,报损报废,清查盘点的相关规定,规范资产核算,做到账实相符。

  四是扎实开展资产处置。按照《汝城县2019年至2023年闲置国有资产处置实施方案》,搞好重大国有资产处置工作。按“三重一大”的程序,切实完成县行政事业单位的市场店面、在建工程的转让和出租、重大资产的处置工作,按计划完成全年的资产盘活目标。因机构改革中乡镇区划调整等而闲置的资产,统筹自然资源管理、住建、不动产登记等相关职能部门,解决调整规划、变更土地性质和用途,解决非经营性向经营性用房转变的问题,并规范交易程序,进行公开挂牌交易。通过各种方法,多条途径,化解产权及历史遗留难题,将全县的国有闲置固定资产重新合理运转,提高效益,盘活经济,化解政府性债务难题。

  五是实施资产信息化管理。按照汝城县“金财工程”的整体规划和要求,在财政部门—主管部门—行政事业单位之间形成一个国有资产监管网络,切实、高效地把行政事业单位资产从配置—使用—处置(收益)全过程进行跟踪管理,实现资产从静态管理到动态管理,从分散管理到统筹管理的转变,做到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相结合。在充分整合现有软硬件资源的基础上,按照“保证需要、节约使用”的原则认真落实信息系统实施所需工作经费。同时,结合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建设,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资产管理制度,通过电子台账的跟踪管理,达到资产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相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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