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7日,资兴市出台《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复工复产的十条政策措施》,从降成本、扩需求、优服务三大方面出台10条措施,加大企业复产用工保障力度,与企业共渡难关。
一、多措并举降成本
降低税费成本。对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困难的中小企业,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给予困难减免或延期缴纳税款。省级以上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按最低标准收取,市级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全部减免。
缓缴社会保险费。企业养老保险费按最低缴费基数申报缴费,企业养老、工伤、失业保险未按时缴费的参保单位和个人,可在疫情结束后缴费,不加收滞纳金,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按规定经核准后,可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
降低企业融资成本。鼓励市内金融机构在原有贷款利率基础上下降15%以上,推动普惠型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同比再降0.5个百分点。受疫情影响出现暂时困难但发展前景较好的中小企业,财政对疫情防控专项再贷款资金按人民银行再贷款利率的50%给予不超过6个月的贷款贴息;过桥贷款按基准利率50%给予不超过6个月贷款贴息。
减免租金。疫情期间,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中小微企业,实行“免一减四”,即免收2020年2月租金,减半收取2020年3-6月租金。
降低生产要素成本。受疫情影响的企业用水用气价格按现行政策的90%结算。
二、坚定信心扩需求
扩大融资需求。对因受疫情影响经营暂时出现困难但有发展前景的企业不盲目抽贷、断贷、压贷;对受疫情影响较重,到期还款确有困难的企业,予以展期或无还本续贷。由市财政和资兴经济开发区共同出资3000万元,设立产业发展基金,放大金融规模5-10倍,并利用好融资担保公司,为企业提供融资与担保服务。对落实政策好、支持企业发展的银行给予奖励,并在财政性存款、融资创新考评等方面予以倾斜。
扩大企业市场需求。支持有条件的企业转型生产口罩、护目镜、防护服、体温枪、消毒液等疫情防护产品,市财政给予一次性奖补,疫情过后富余产量可由政府收储。对因原材料、物流、用工价格上涨等造成成本增加,由市发改局、市财政局按不高于保供产品营业额的10%给予价格补贴。
三、情系企业优服务
强化企业复工复产服务。开展“暖春行动”,全面摸排企业受疫情影响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对企业办理享受相关政策在2个工作日内解决。组织开展“农超企”对接,重点保障企业生活物资需求,对于生产企业员工食堂所需大米可以从国家粮食直属库储备轮换粮平价给予供应。
建立审批服务与物资运输绿色通道。政务服务事项原则上实行“网上办、快递办、掌上办、预约办”等办理方式,各类行政审批再提速50%以上;凡符合资兴落地许可的项目,可以直接通过发改在线审批平台直接自主备案。经批准的防疫应急物资生产实行审批承诺制,予以先建设再补办手续,加快项目落地;新开工建设的项目可按邀请招标、竞争性磋商等方式。将各类应急物资、重要生活与生产物资纳入应急运输保障范围,确保防疫应急物资运输车辆“不停车、不检查、不收费”,优先便捷通行。
加强企业用工服务。通过互联网+就业平台、网上招聘APP等多种方式收集发布招聘信息,并从一户一产业培训资金中安排50%用于支持企业开展订单式上岗培训,对企业新招用人员按300元/人给予一次性就业创业服务补贴。建立园区用工与乡镇(街道)帮助招工挂钩机制,将乡镇(街道)帮助招工纳入招商引资考核,并给予一定经费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