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财政:助力推进政府采购“放管服”

湖南省财政厅网站 时间: 2021年12月15日 09:51 【字体:

2021年郴州纵深推进“放管服”改革,不断深完善政府采购制度,充分发挥采购政策导向作用,持续优化全市采购营商环境,切实打通堵点、消除痛点、解决难点,着力增强市场服务软实力,最大限度保护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一、简政“放”权,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印发《郴州市2021年政府采购限额标准》,我市本级限额标准货物类从30万提高到50万,服务类从30万提高到80万,进一步提高采购人自主采购权和采购的执行效率。印发《郴州市财政局关于建立预算单位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的通知》等系列文件,清理政府采购领域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权利,促进了政府采购营商环境进一步的提升,从源头上规范采购活动,有效优化全市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建立台账,“图表化”开展清理政府采购领域违反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成效显著。全市共清理了60个项目,入围供应商共计388家,为供应商公平参与我市政府采购活动奠定了基础。

二、“管”在实处,推进政府采购公正有序。推进采购意向公开,提高采购透明度,我市明确自2022年1月1日起,全部预算单位全面实施采购意向公开,对未公开意向的政府采购项目,原则上不得进行政府采购实施计划备案。在湖南省政府采购网和湖南省政务服务平台公示了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电话地址及办事流程,日常对外接收各类供应商的投诉举报并公示。及时查办案件,对政府采购活动中的投诉举报依法调查处理,切实保护政府采购活动主体的合法权益。今年已处理完政府采购项目投诉14件,举报2件,尚在处理中的投诉3件,举报1件。组织开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2021年严格按照省财政厅“标准统一、省市县联动、结果共享”的原则,制定检查方案,明确检查时间、检查标准、检查程序和处理处罚口径等事项,切实开展监督评价工作。并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按照程序责令被检代理机构整改,并以此监督检查为抓手,加强工作指导、规范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执业行为,促进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提升业务水平和工作质量。

三、“服”务周到,促进政府采购快捷高效。线下转线上交易,我市印发《关于政府采购项目推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的通知》,向全市推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用“数据线上跑”代替“人员线下跑”,切实减轻了企业负担,进一步提升市场各方交易主体满意度和获得感。同时,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更加高效精准,保证了政府采购项目在公众监督下规范开展。电子卖场交易,按照湖南省全省“一张网”的工作部署,推进“互联网+电子卖场”政府采购交易模式。将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货物、服务和工程按规定全部纳入电子卖场管理。供应商开放式入驻电子卖场,采用供应商注册承诺制进行管理,供应商通过电子增信即可入驻电子卖场,既降低了政府采购准入门槛,又为中小企业融资和政府采购诚信体系建设打下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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