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兴财政:全力支持打造稀贵金属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永兴样板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永兴县委、县政府打造世界级稀贵金属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永兴样板工作要求,县财政局积极发挥职能作用,优化为企服务,强化资金引导,搭建融资桥梁,落实惠企政策,为加快推进我县稀贵金属综合利用产业高质量发展贡献财政力量。
一、优化为企服务,助企纾困解难题
一是深入开展调研。县财政牵头联合县发改局、县科工局、县环保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税务局、县开发区等单位,对稀贵金属综合利用企业开展深入调研,走访企业60余次,全面掌握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企业发展的主要诉求,形成了调研报告,向县委县政府提出了具有参考价值的建议。二是建立帮扶机制。建立五人联系企业帮扶机制(县领导1人+单位负责人1人+财政、税务、开发区工作人员各1人),开展持续性走访跟踪服务,动态掌握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帮助解决企业发展中的主要问题。三是加强政策宣讲。持续推广惠企政策“免申即享”服务,在为18家重点稀贵金属综合利用企业提供零距离管家式服务的基础上,对全县企业实现产业政策、财税政策、金融政策宣传解读全覆盖,截至目前,共宣传解读政策200余次,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50余个。四是编写发展指南。为深入、全面系统反映国内外稀贵金属资源、生产、消费、贸易、技术进步、产业特征和发展趋势,客观反映永兴县稀贵金属产业现状、存在问题、面临的挑战,吸引更多的专家、企业家关注永兴县稀贵金属产业的发展,来永兴投资合作,县财政安排专项资金80万元用于编写《永兴县稀贵金属产业和循环经济发展白皮书》,并派专人协助工作。
二、强化资金引导,助企远航增动力
一方面,设立产业引导资金。设立规模2.5亿元的县级产业引导资金,支持稀贵金属企业转型升级、技术改造、科技创新、数字化赋能和智能化升级,支持县稀贵金属再生资源利用产业集中区及其下辖的柏林工业园、太和工业园创建稀贵金属国家战略储备基地,推进建设国家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示范基地,打造稀贵金属产业和循环经济发展“永兴样板”。另一方面,积极争取专项资金。围绕中省重大战略规划和政策资金投向,择优推荐稀贵金属产业强链补链固链延链项目、具有较高技术水平的重点科技项目及固定资产投资大、经济贡献突出的制造业重点项目,积极争取中省各类专项资金支持。目前,到位资金3740万元,包括中央大气污染治理资金720万元、污染治理和节能环保中央预算内基建资金2000万元、稀贵金属产业集群省级资金300万元、湖南制造强省(转型升级项目)专项资金130万元、省中小企业发展80万元、省移动互联网产业发展专项50万元、科技研发奖补资金294万元等,支持了金源环保、众德环保、金业环保等11家稀贵金属综合利用企业。
三、搭建融资桥梁,助企发展添活力
一是加大“潇湘财银贷”放贷力度,缓解稀贵金属综合利用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截至11月,为稀贵金属综合利用企业放贷10笔,放贷金额3800万元。二是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力度,帮助城市下岗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大中专毕业生等群体解决创业启动资金,以创业带动就业,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截至11月,发放贷款140笔,新增贷款发放额3000万元,贷款发放余额6000万元,财政贴息310万元。三是县财政牵头,联合金融办等单位,召开银企对接会,努力为企业提供资金支持,缓解企业资金短缺。截至11月,为企业解决融资18.83亿元,激活了稀贵金属综合利用产业发展活力。
四、落实惠企政策,助企减负享红利
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发〔2022〕12号)有关要求,做好财政政策支持稀贵金属企业纾困解难工作,助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一是加大增值税留抵退税力度。严格落实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实现留抵退税的扩围、提速、增量,进一步核准退税规模,摸清企业退税减税底数;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建立退税工作协调机制和“周小结、月调度、月小结、年度总结”制度,定期研究退税工作。截至11月底,稀贵金属企业已落实留底退税1013.24万元,涉及稀贵金属企业16户。二是落实扩大实施社保费缓缴政策。截至11月底,申请缓缴失业保险的企业1家,缓缴失业金0.44万元;中小企业4家共133人实施阶段性缓缴养老保险费33万。三是延续实施社会保险费降费率政策。延续实施失业保险、工伤保险阶段性降费政策,工伤保险在全省统一的行业基准费率基础上统一下降20%,失业保险继续保持1%的费率,截至11月底,稀贵金属企业工伤保险降费额30万元、失业保险降费额420万元。四是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制定《永兴县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办法》,从降低门槛、提高份额、降低成本、加快支付四个方面,支持中小企业稳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