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财政:助力矿山修复 筑牢绿色屏障
近年来,郴州市财政局大力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加强资金投入与保障,助力实施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治理示范工程,郴州市累计投资约1.75亿元,完成历史遗留废弃矿山修复1386公顷,有责任主体废弃矿山修复486公顷,推进郴州市矿业转型绿色发展,不断筑牢绿色生态屏障。
一是规范资金管理。先后出台了《郴州市市本级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郴州市生态郴州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郴州市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项目资金全过程监管方案》等文件,进一步规范专项资金设置、分配、审批、监督等环节,构建一套完善的专项资金管理制度体系,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二是保障项目资金。一方面,加大市级资金支持力度。2022年至2024年,市级财政安排生态修复编制经费395万元,同时积极筹措郴衡示范项目市级配套资金2000万元。另一方面,积极向上争取专项资金支持。2022年至2024年累计争取中省生态修复专项资金15072.75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10882万元、省级财政资金4190.75万元。
三是向上争资立项。先后成功申报了苏仙区金属矿山、临武三十六湾矿山、湖南南方丘陵山地带南岭北麓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等生态修复项目。我市被省政府确定为唯一的市域矿业转型绿色发展改革试点,被自然资源部确定为全国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评估达标绿色矿山数量居全省首位。
四、聚焦日常监督。对在建的重点项目,从项目资金、质量、进度、档案管理等方面进行监督,对资金拨付慢、工程质量差、工程进度慢的县区进行约谈。在今年4月份召开的郴州市“六大新行动”季度观摩推进会上《3月份“红旗”“蜗牛”项目(省市重点项目)》评选中,“湖南南方丘陵山地带南岭北麓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被评为“红旗”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