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财政:推动历史文化保护传承
近年来,郴州财政通过支持规划先行、保护优先、特色文化发展,有力推动了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目前基本构建了“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名镇名村、街区—文物保护单位和历史建筑”多层次保护传承对象体系。
一是坚持规划引领,做好传承发展。为推动郴州市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申报、保护、管理与利用等工作,市财政安排专项编制经费50万元,用于购买服务编制《郴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21-2035)》,支持规划先行,高标准全方位做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工作。《规划》通过对郴州城市文化特色的挖掘和脉络梳理,建立了完善的历史文化保护体系,实现我市历史文化遗产的有效保护与利用,展现历史底蕴、增强文化自信,推动郴州文化建设和社会融合发展。
二是坚持保护优先,推动项目建设。设立了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专项资金,近五年累计安排资金540万元,支持了裕后街、刘家等2条历史文化街区及多个历史建筑保护利用项目,从延续传统风貌、改善设施功能、促进活化利用等方面,改善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文化名村的人居环境和空间品质,提升保护利用水平。积极争取中省各类保护专项资金,近几年共争取到中省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专项资金5300万元,有序实施了环沙洲片区、汝城县域中部片区传统建筑修缮、古巷道修缮、传统建筑功能提升等项目,提升乡村风貌。
三是坚持百花齐放,支持特色文化发展。市财政积极支持湘昆等特色文化发展和文艺人才培养,近三年,预算安排1314万元,用于公共文化服务、湘昆发展传播、文艺特色人才培养等,其中,文化惠民送戏下乡450万元,艺术表演团体表演等业务工作经费134万元,湘昆剧传承发展专项630万元,优秀剧目排练经费100万元。支持《郴州通典》出版发行发布会成功举办,新创湘剧大戏《欧阳海》,昆剧《渔家乐》参加“第九届中国昆剧艺术节”选送节目首演。开展“我们的节日”等群众文体活动380场,参与人次340万。编制《郴州市红色资源类文物保护单位保护利用三年行动方案》。发布第五批市级非遗传承人28位、第七批市级非遗项目29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