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一湖碧水”永续长流——郴州市出台《东江湖流域水环境生态保护补偿办法》
近日,由郴州市财政局主导制定的《郴州市东江湖流域水环境生态保护补偿办法》经市人民政府批准正式出台,将于2026年1月1日起施行。该办法以财政资金为引导,构建“纵横结合”生态补偿新机制,将生态保护责任转化为各县(市)的内生动力,标志着郴州市在运用财政工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守护东江湖战略水资源上取得了关键性突破。
一是强化纵向投入,建立“以奖促治”的财政保障机制。《办法》明确,由市财政每年统筹省市环保资金,安排额度不超过400万元的东江湖流域水环境生态保护纵向补偿资金,并建立稳定的增长机制。资金分配与断面水质、总磷浓度等硬指标直接挂钩,采用“湖库断面56万元/年、河流断面33.6万元/年”的量化标准,实现了生态效益与财政补偿的精准匹配,充分发挥了市级财政资金的导向和兜底作用。
二是激活横向流动,构建“受益付费”的财政协调格局。《办法》创新性地运用财政手段厘清上下游地区间的生态利益关系,要求流域内县(市)签订横向补偿协议,明确每个断面补偿资金原则上不低于10万元/月。市财政局将负责协调督促补偿资金的落实,对未履行协议的地区,可采取缓拨、减拨市级纵向资金等措施,有效强化了协议执行的财政约束力,推动了流域协同共治。
三是突出绩效导向,完善“激励约束”的财政监管体系。《办法》建立了强有力的财政监督与奖惩机制,对水质不达标的地区,实行“警示-约谈-资金扣减”的阶梯式处理;对发生重大环境事件或数据造假的,取消当年补偿资格。同时,要求补偿资金专款专用,全部用于流域生态保护治理,并纳入财政备案审查,确保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和生态效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