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江区大幅提高社区居委会运转经费保障标准
湖南省财政厅网站
时间: 2008年10月28日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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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江区财政不断优化支出结构,财力重心下沉,重点向基层倾斜,于2008年7月开始大幅提高社区居委会运转经费保障标准,积极支持社区基层建设。一是提高社区居委会干部待遇,稳定基层干部队伍。从今年7月份起,在职居委会主任工资由原来的440元/人.月提高到800元/人.月。其中:600元按月及时发放,200元作为年度目标考核奖金,年终由街道办事处考核后根据工作业绩一次性兑现。退休居委会主任工资由原来的320元/人.月提高到480元/人.月;二是增加社区居委会办公经费,改善办公条件。居委会办公经费由原来的9000元/年提高到10000元/年。所需经费开支由区财政全额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