辰溪县积极开展农村财务会计改革
辰溪县积极推行农村会计改革,取得初步成效,夯实了农村会计基础工作,提高了村级会计核算水平,促进了干群关系的改善。主要做法是:
一、加强农村会计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常务副县长任组长,财政、经管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村会计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各乡镇相应成立领导机构,制定了实施方案,落实专人负责。同时,建立部门工作联系制度,形成县财政局、经管局共同负责农村财务会计管理的新局面。
二、建立农村财会管理新机制。一是建立村帐乡代理管理体制,取消了村会计核算,村帐统一交由乡镇会计核算机构代理。村组织设1名出纳或报帐员,按月或季到乡镇会计核算机构报帐。乡镇核算机构按规定进行村会计核算,编制会计报表,定期向村组织公布财务收支情况。二是出台财务会计管理办法,制定了《辰溪县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工作管理办法》,明确了村级会计核算、民主理财、财务人员任用等要求,界定了财政、经管部门服务农村财务会计工作的职能职责。三是加强财务会计制度建设。建立了资金收支、民主理财、财务审批、票据、财务公开以及村帐乡代理工作人员岗位职责等村级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三、开展农村财会人员专业培训。由县财政、经管部门采取“请上来”方式,举办培训班1期,对60名乡镇代理会计核算中心会计人员进行财会业务轮训;采取“走下去”方式,举办培训班6期,对村财会人员(报帐员)进行培训,并对442名考试合格者发放合格证,使农村财会人员业务素质明显得到提高。
四、规范会计基础工作。一是全面实行《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将《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纳入2008年农村财务会计培训内容,目前该“制度”已在乡镇代理会计核算中心全面贯彻执行,实现了会计科目使用的基本统一,会计报表报送的基本规范。二是规范统一村组织设帐建帐。县财政部门按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要求,加强对代管村帐的设帐指导,对全县村帐建帐进行了统一,每个村设置“三本帐”(总分类账、收支明细账、往来明细账),编制“两个报表”(资产负债表、收益及收益分配表)。 三是保证会计人员相对稳定。村级组织会计人员(包括出纳、报帐员)的任免,必须经村民大会、村民理财小组讨论通过,征求乡镇财政部门意见,并报经乡镇政府审核同意,禁止无正当理由撤销会计人员,禁止因村委会换届而随意更换会计人员,保证了会计人员的稳定,维持了会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时,加强会计档案资料档案管理,保证了会计资料的真实、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