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本级对市直国库集中支付核算单位财务管理员实行资格认定

湖南省财政厅网站 时间: 2009年09月09日 00:00 【字体:

 

为了适应改革发展的要求,进一步做好国库集中支付核算工作,自91日起,市本级对市直国库集中支付核算单位财务管理员实行资格认定。此次资格认定的范围为市直集中核算和集中支付单位现有财务管理员,基本条件要求其必须具备会计从业资格。不符合任职资格,要求其单位应进行岗位调整,暂时无法调整的,限期不超过一年时间内,解决财务管理员任职资格问题;原则上每个单位确定的财务管理员最多不得超过两名,对不符合认定要求的,超额的,均予以裁减。实行单位财务管理员资格认定,将进一步优化财务管理员结构,有利于进一步提高会计人员素质。目前,认定工作正在紧张进行之中。

 

 

 

          二○○九年九月八日


市本级对市直国库集中支付核算单位财务管理员实行资格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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