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五五”普法在洪江

湖南省财政厅网站 时间: 2010年09月03日 10:33 【字体:

  “五五”普法期间洪江­市财政局紧紧围绕财政改革与发展大局,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进程,采取“大胆创新,注重特色,保障有力”的工作方法,较好地完成了财政“五五”普法工作任务,取得了显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建立“三大保障”,夯实基础

  “五五”普法以来,该局严格按照财政“五五”普法规划和目标,构建了坚实的财政普法保障机制。一是从“组织领导”上保障。全局上下高度统一认识,把“五五”普法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及时成立了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亲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同时,建立了领导小组“议法日常制”,“五五”普法年度“考核评估制”,从领导层面上有力地保证了普法工作的顺利进行。二是从“强化机构”上保障。局机关及时成立了税政法规工作机构—税政法规股,配备了专职人员;各乡镇财政所、各股室、局属二级机构明确了普法联络员。同时,加强普法阵地建设,做到了“四有”,即有专人负责、有¾­费保障、有设施档案、有宣传专栏。三是从“人力物力”上保障。该局集中人力,及时制定了《“五五”普法规划》,同时集中财力落实各项经费,为“五五”普法提供切实保障。“五五”普法以来,先后投入10多万元保障资金,做到财政普法“优先投入、优先配套、优先落实”,为干部学法用法创造了条件。

  强化“三项举措”,稳步推进

  该局紧紧围绕财政中心工作,创新方法和举措,从充实内º­和多途径扩展外延两方面,有力地提高了全局“五五”普法工作水平。一是充分保证学法时间。该局每年都制定普法工作计划,规定局党组中心组集中学法每年不少于1次,时间不少于1天;干部集中学法每年不少于2次,时间不少于2天,既学习《宪法》、《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和《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又学习《预算法》、《会计法》、《湖南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湖南省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等与财政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干部职工参学率达100%。二是建立健全学习制度。以“建章立制”为重点,按照“统筹兼顾、制度先行、层层推进、责任落实”的原则。五年来,先后制定了《党组中心组学习法律制度》、《法制教育目标考核制度》、《财政局内部管理制度》等多项制度,通过制度的完善,进一步保证了学习的常规化、制度化。三是创新学习方法和形式。结合财政工作实际,推出了“法律必读教材”与“财政业务法规”同步学、“走出去学与请进来学”、“集中学与专题学”、“多媒体学与现身说法学”等多种学习培训形式。2006年以来,先后开展了“普法与你同行”研讨会、“会计知识抢答赛”、“会计与共和国同辉煌演讲比赛”、“争做财政执法好干部”等活动,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载体活动,激发财政干部职工学法的积极性。全局干部职工参加活动、参加年度学法考试的参加率、参考率和合格率均达100%。

  注重“三个结合”,彰显特色

  该局在普法实践中注重与实际工作相结合,彰显特色。一是坚持“五五”普法与财政效能建设相结合。认真开展“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主题教育活动和机关作风整顿活动,大力推进财政文化建设,认真实施“财政机关效能建设七项制度”和“公职人员十项承诺”,并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先后就乡镇财政管理体制、部门预算改革、财政监督检查和做好乡镇“普九”化债等问题,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基层调研,写出了一批具有较高质量的调研文章。局机关干部职工转变作风,纷纷下到基层办实事,树立了财政干部职工的新形象。二是坚持“五五”普法与文明创建相结合。五年来,结合“五五”普法工作实际,大力开展创“文明卫生单位”、“绿色机关”、“文明先进单位”、“文明窗口”单位等活动。2006年该局获省“文明单位”称号。2007年获省“文明卫生单位”、怀化市“绿色机关”称号。国库集中支付局先后被评为怀化市“文明窗口”和“十佳青年文明号”集体,今年被列为省级“青年文明号”集体创建单位,并被推荐参评全省财政系统先进单位。三是坚持“五五”普法与队伍建设及典型推动相结合。大力加强财政系统队伍建设,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在干部职工中推行“三年获四证”(即三年内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五级珠算等级证、计算机应用能力合格证、大专学历证)活动,提高干部职工的素质;大力营造充满生机与活力的用人机制,录取和调配工作人员采取了公开招考、竞聘上岗、群众考评、领导票决等办法,力求做到公平公正;切实加强廉政建设和职业道德建设,坚持执政为民,激发干部职工的工作热情;积极开展争先创优和扶贫帮困活动,全局涌现了离职不离岗的优秀共产党员禹道生,扎根基层、默默奉献的优秀财政干部董厚君,为抢救国家财产勇扑山火、身负重伤的扑火英雄向平等一批突出典型。

  运用普法成果,提升管理

  该局注重将普法成果运用到不断提升财政管理水平上。一是建立健全财政制度。仅2009年就制订出台了《洪江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洪江市投资评审管理办法》、《洪江市预算指标管理办法》等13项规章制度,为进一步规范财政管理提供了依据。二是依法推进财政改革。强化预算管理,全面推行部门预算。今年纳入部门预算的单位由79家扩大到84家。同时,强化非税收入管理,每年都对非税收入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执收成本、票据使用、缴入财政专户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建立健全了公用经费安排范围、定额标准;编制了基金预算,使各项基金的收入、使用有法可依,减少了随意性。创造性的推进“村帐乡代理”改革。三是加强财政监督管理。采取“按指标量化、按责任落实、按季度考评、按年度考核”的办法,积极抓监督落实。今年上半年,就涉及救灾、家电下乡、低保、农业、水利等资金使用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形成检查报告20多篇。紧密配合人大执法检查,先后协­助和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对《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预算法》等的落实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

  延伸普法覆盖面,拓展效应

  一是把普法工作延伸到行政事业、企业单位财会人员。围绕深化会计制度改革,认真组织会计从业资格和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每年举办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和财政财务政策法规培训班,推进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举办法制专题讲座和组织观看法制教育专题片,有力地提高了会计人员的法治观念和业务水平。二是把普法延伸到村组农户和社区居民。每年都组织干部职工上街宣传财政法律法规,发放各类宣传资料3000多份,接待群众咨询2000多人次。组织力量,将惠农补贴主要项目、发放标准及发放纪律等汇编成册,编成《洪江市惠农补贴“一卡通”发放明白卡》,共印8万多张,走村串户送到农民群众手中,收到了较好的效果。三是注重发挥宣传媒体作用。他们在洪½­市电视台开辟了“财政普法与你同行”和“财政法律法规政策答记者问”专栏,在报刊、网络进行普法成果集中宣传,创办了《洪江财政信息》专刊,在《怀化日报》和洪江市政府公众信息网刊登了宣传资料100多篇,使财政普法工作深入人心。

  “五五”普法工作实施以来,洪½­市财政收支增长较快、财政实力显著提升;财政支出结构明显优化、重点支出得到切实保障;财政改革不断深化、公共财政体系逐步健全,改革和发展成效稳步提高。

  财政干部队伍素质得到进一步提升。通过“五五”普法,形成了一支“依法、依规、依程序、公开、公平、公正”的理财队伍;通过实施“依法行政、素质提升”工程,全局干部职工的政治素质、法律素质和业务素质得到大力提升。

  财政收入大幅提升,财政支出结构进一步优化。2006—2009年分别实现财政总收入1.40亿元、1.76亿元、2.20亿元、2.66亿元,年均增长率为22.4%。在支出上认真落实中央“扩内需、保增长、调结构、促民生”政策,始终坚持以人为本,集中财力保障“三农”、教育、科技、就业、医疗卫生、生态环境等重点支出。

  (作者单位:湖南省洪江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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