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州县加强教育经费保障 助力实现“教育强县”

湖南省财政厅网站 时间: 2011年08月10日 09:14 【字体:

  近年来,靖州县财政部门坚持将教育发展作为改善民生的重要突破口,在财力紧张、建设任务繁重的情况下,始终加强教育经费保障,为该县实现“教育强县”目标提供了有力的资金支持。

  一是实行教育经费预算归口管理。按照义务教育“以县为主”管理体制的要求,该县对义务教育经费实行“校财局管”模式,即年初合理编制经费预算,将义务教育学校的各项财政收支统一纳入县级财政预算,并设立专户,实行单列,归口至教育部门管理,实现所有资金沉淀在教育核算中心。同时对所有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补助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封闭运行,由县级财政和教育部门协商,报政府审定后,按照规定办理资金支付。

  二是提高教育公用经费保障水平。按照上级财政部门要求,该县将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标准从小学300元、初中500元分别提高至小学400元、初中600元。在此基础上,县财政每年预算追加教育专项经费40万元,以弥补公用经费的不足,为教育事业的长足发展提供了有力的资金支持。

  三是实行城乡教师统一工资标准。该县在确保教师工资不低于公务员工资的基础上,实行艰苦地区补助津贴政策,规定乡镇教师工资及津补贴全部由县级财政统一、按月发放,月均工资标准达到2300元,实现了城乡教师统一工资标准。

  四是推进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近年来,该县按照上级要求,全面推行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有效落实了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除学杂费和补助贫困寄宿生生活费政策。截止到2010年,该县财政部门累计发放各类补贴和助学金1300余万元,共有24150名学生享受到免除学杂费政策,6393名贫困学生享受到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政策。


靖州县加强教育经费保障 助力实现“教育强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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