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江市四措并举加强罚没收入管理

湖南省财政厅网站 时间: 2011年12月15日 08:47 【字体:

  一是规范征收管理。全面执行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和罚缴分离制度,严格要求执罚部门执收使用财政印制的非税收入票据。在征收、处罚管理上,健全罚没收入缴库制度,强化了对罚没收入的监督,防止了 “收支脱钩”后该收不收、该罚不罚的问题。

  二是规范收缴模式。全面规范罚没收入收缴模式,全市对罚没收入收缴模式采取“单位开单(缴款通知单)、银行开票(非税收入票据)、银行缴款、财政管理”,取消了各执收单位收入过渡户,罚没收入全额缴入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确保了罚没收入全额缴入国库。

  三是规范“两物”管理。为全面加强罚没财物和追缴赃款赃物管理,该市下发了专门文件,对罚没财物和追缴赃款赃物管理做出了具体的规定,并严格按程序、按规定执行,有效地加强了罚没财物和追缴赃款赃物管理。

  四是规范监督管理。加强对执法执收单位的监督检查,督促执法执收单位加强内部财务管理,完善内控机制,有效地实现了“三没有”目标,即:全市没有罚没收入缴入“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以外的账户,没有开设罚没收入过渡性账户,没有违规将罚没收入资金直接或者变相缴付上级执收单位、拨付下级执收单位或拖延、滞压、隐瞒应缴的罚没收入,较好地执行了“收支两条线”和罚缴分离制度。


洪江市四措并举加强罚没收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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