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阳县:严把资金监管 “三关” 提高农综资金使用效益
近年来,麻阳苗族自治县农业综合开发办,不断探索加强和规范财务管理新途径、新办法,在资金监管方面严把三关,充分发挥项目资金的最佳效益。
一是严把资金审核关。在编制年度计划时,将农业综合开发地方配套资金和事业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保证了配套资金的落实,并按照工程进度拨付到位,杜绝了挤占挪用专项资金,并且加强工程概预算审核,对单项工程实行严格的决算审核和验收,有效防止了资金跑、冒、滴、漏现象。
二是严把资金拨付关。项目资金实行县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实行专人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严格按制度管理使用资金,按照“先干、后验、再报账”的拨款程序,资金由国库集中直接拨付到项目施工单位账户。在项目正式开工后,预拨不超工程总造价30%的预付款,然后按工程进度拨款,由施工单位填写拨款申请书,由工程技术员,项目负责人,质量监理人员,项目单位领导审核后,到财政国库拨款,单项工程验收合格后,拨剩余项目资金,所有项目都按规定预留8%的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期满,无质量问题,才能退质保金,严格的拨款办法保证了开发资金的有效运行。
三是严把资金监督关。切实改变以往“事后”监督的单一做法,建立健全财政监督,审计监督经常性检测机制。实行日常检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事前检查、中期检查和竣工检查相结合的监督检查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