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同县着力推进林权抵押贷款工作

湖南省财政厅网站 时间: 2012年11月02日 11:43 【字体:

  林权抵押贷款是指以森林、林木的所有权(或使用权)、林地的使用权作为抵押物,向金融机构借款。为加大金融对林业改革和发展的支持力度,近年来,会同县高度重视林权抵押贷款工作,采取积极措施,充分发挥主导作用,有效推进了全县林权抵押贷款工作。

  林权抵押贷款工作系统性较强,涉及山林定界、评估、登记、保险等等方面。2007年起,会同县着手进行林农林权资产勘察定界工作。到目前为止,已完成山林勘察定界239.42万亩,发放林权证96642本,办证面达到93.89%。与此同时,先后出台了森林资源流转、资产评估、资产抵押登记、抵押贷款管理、建立林业要素市场等方面一系列的配套政策。2012年,该县修订了《会同县森林资源资产抵押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出台了《会同县林权资产资源抵押贷款管理办法》,对林权抵押贷款进一步作出规定,其核心是制定小额林业贷款财政贴息政策,建立林权抵押贷款风险补偿基金,依法组建森林资源资产收储中心等。为确保该项工作有效推进,县财政、银行、林业联手配合,广泛宣传开展林权抵押贷款的工作内容,精心制定工作细则和工作流程,简化办理手续,优化林权抵押贷款服务,有力保障了林权抵押贷款工作的顺利开展。

  截止10月底,全县发放农业发展银行、信用联社、建设银行、工商银行等金融机构林权抵押贷款19笔,贷款金额5317万元,有效解决了林农缺少资金、林业投入不足,拓宽了林业融资渠道,支持了林业、林农和农村经济的发展。


会同县着力推进林权抵押贷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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