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财政局强化措施确保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顺利执行

湖南省财政厅网站 时间: 2013年01月07日 09:28 【字体:

  2012年,为了做好预算内投资计划下达和资金拨付工作,怀化市财政局按照“中央投资计划分解转发完毕、中央投资预算下达完毕、计划新开工项目开工完毕、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支付完毕”的要求,认真开展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顺利执行工作。

  一是及时分解计划。收到省发改委计划文件后,市财政、发改部门在20个工作日内将之分解到县(市、区)和市直项目单位,避免在市级层面延误时间。

  二是跟踪资金拨付。“省直管县”后,省财政将资金直接下达到县(市、区),为了能及时了解资金到位情况和督促县(市、区)及时下达资金,市财政局及时衔接省厅将资金数据抄送市级财政部门。

  三是限时拨付资金。收到资金文件后,财政部门主动与项目承担单位衔接,在5个工作日内将资金下达到财政专户,并按项目投资评审情况和工程进度及时拨付资金,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四是加强项目督查。按照上级要求和年初制定的督查计划,对项目专项资金开展督查和检查,对项目进度实行月报告、季分析制度,有效推动了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建设工作。


怀化财政局强化措施确保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顺利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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