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阳“四法”助推农村发展

湖南省财政厅网站 时间: 2013年01月15日 19:24 【字体:

  去年以来,麻阳苗族自治县财政局心系“三农”,积极把公共财政资源向农村倾斜分配,奋发有为,精细管理,采取“加、减、乘、除四法”,有力助推了农村发展。

  一、“减法”促发展。积极落实农村“两税”清理工作,2012年全县共对14个乡镇70个行政村5个个人报送债务230万元进行了清理核实,最终认定5个乡镇,59个行政村,1人存在两税垫交,认定金额83万元,审减金额147万元,并及时对确定的两税垫交债务进行了债务剥离,有力维护了农村社会稳定,促进农村发展。

  二、“加法”增后劲。县财政将“一事一议”工程作为一项民心工程来抓,按照群众自愿,民主决策,量力而行,合理奖补的原则进行奖补。2012年实施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212个,财政奖补资金1917.3万元,使278个行政村组,极大改善了村民生产生活条件。

  三、“乘法”惠民生。财政具有“牵一发而动全身”的作用,小投入,能撬动大发展。从2008年12月到2012年12月,全县共补贴家电、摩托车73056台次,带动农民消费2.44亿元,兑付财政补助资金2911万元,为拉动我县城乡消费需求、刺激我县经济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四、“除法”保增长。2012年,县财政部门在支农项目资金管理中,坚持做到完善制度,严格按照程序办事,依法理财,做到资金跟项目走,对出现的虚假项目,以少报多项目进行清理,杜绝截留、挪用、套取财政专项资金问题的发生,提高了支农专项资金使用效益,保障了农业持续增长势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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