芷江财政投资评审实行专家评审制
芷江侗族自治县财政局针对政府投资项目类别广泛、专业性强的特点,根据形势发展要求,创新评审工作模式,组建专家库,实行专家评审制,聘请县、市具有执业资格的专家对财政投资项目进行评审,并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评审报告,提高财政投资项目评审的准确性和公信力。
一是组建专家库。由县财政局、人社局调查摸底,从工作经验丰富、责任心强、公正廉洁、具有工程师及以上专业职称的人员中初步筛选,报请县人民政府决定“芷江财政投资评审专家库”正式人选。
二是改革评审模式。实行专家与评审工作人员共同完成评审工作,使评审中心从独立完成评审任务的传统工作模式逐步转向对评审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管的工作上来,实现评审结果准确、高效、廉洁。
三是完善评审制度。建立健全专家评审、回避、复审、会商、勤政廉洁等制度,完善投资评审工作程序,建立评审工作流程图,严格按相关制度和流程进行评审,评审专家采取随机抽取的办法予以确定,评审结论的确定由评审中心组织专家共同讨论决定,形成评审纪要,努力达到评审工作的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
四是健全监督机制。实行县纪检监察部门全程介入制度,并在评审纪要上签字,对50万以上的项目评审结果报送审计局审计中心复审定案。对投资评审中心工作人员有不认真履行职责、给工作造成损失的或不严格执行廉洁自律规定、造成不良影响的违纪违规事项,情节较轻的对其进行诫勉谈话,责令整改;情节严重的移送纪检、司法部门处理。聘请的专家出现工作失误导致财政资金流失,情节较轻的,对该专家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整改或辞退出专家库;情节较严重的移送纪检、司法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