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晃将行政成本下降率列入重要考核指标

湖南省财政厅网站 时间: 2013年05月21日 10:30 【字体:

  近年,为有效降低行政成本,转变政府职能,建立高效廉洁政府。按照“严格规范、廉洁行政,厉行节约、纠建并举”的原则,新晃把行政成本下降率纳入绩效评估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指标,实行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管理。

  一是将行政成本下降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有效降低行政运行成本,提高工作效率,实行规范化管理,实行定额控制,定比率控制,总量控制,将行政成本下降率纳入绩效评估目标管理考核,所占分值比重基准分为20分。

  二是将行政成本下降率逐项细化落实。根据行政成本只减不增的原则,财政系统根据实际情况对各单位客观公正地确定上线指标为不突破指标,成本定额落实到人。在目标考核过程中将内容分成车辆运行经费、公务接待费、机关水电费、会议费、通信费等若干个块面逐项进行考核。把不突破指标确定为基准指标,每项分值为4分,根据各相关制度细则落实到位。

  三是将行政成本下降率实行激励与惩处并存的动态管理。依据相关制度,实行行政成本下降率在基准指标范围进行上下浮动,采取激励与惩处并存,每项实行不突破控制指标计4分,每节约10%加0.4分,每突破10%扣0.4分,直至扣完基准分为止。

  四是行政成本下降率实行自查、核查、定等的考核机制。每季度单位自查、填报行政成本下降表、上报,进行数据分析与对比,相关职能单位进行目标跟踪督查,年末逐一核查、汇总、定等考核。

  把行政成本下降率列入单位绩效评估目标管理考核,目前已初见成效,行政效率得到了提高,节约了财政资金,减轻了财政压力,降低了行政成本,厉行节约的良好风气已基本形成。


新晃将行政成本下降率列入重要考核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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