溆浦县着力构建财政“大监督”管理体系
溆浦县通过不断实践和摸索,构建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面覆盖”、“全程监控”的财政“大监督”管理体系。
一、从“高”点定位,突出财政“大监督”理念。一是摆好财政监督位置。该县成立了由县政府常务副县长任组长的财政监督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财政监督工作的领导。县委常委会根据需要,不定期研究财政监督工作,保证财政监督工作能在第一时间研究,困难能在第一时间解决,为财政监督工作提供了优质的工作环境。二是营好财政监督氛围。该县通过县有线电视台、红网和电视台宣传介绍财政监督工作的相关文件和法律法规,要求各单位利用宣传专栏、宣传橱窗等方式,宣传财政监督工作知识及工作成果。与此同时,他们还通过出动宣传车入乡镇村组、发放宣传资料到户到人等方式,深入宣传财政监督工作,让更多的基层干部和广大群众了解支持财政监督工作。三是建好财政监督队伍。该县把建好一支高效、廉洁、务实业务素质过硬、个人履职能力突出的财政监督工作队伍作为重中之重,县财经监督局每调进一个人,不仅要由县财政局确定,而且还要报县纪委备案。该县每年年初都要聘任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为特约监督员,聘任财政局相关业务股室骨干人员为兼职财政资金监督员,确保每笔财政资金都有“专人”管理、有“外人”监督,既投了“石”,又掺了“沙”,真正做到了“一个钉子一个眼”。
二、从“大”处着手,构建财政“大监督”网络。一是建立联席工作机制。即建立了由县纪检监察、财政、审计、检察等监督执法部门组成的“大监督”联席工作机制,确保财政监督工作中相互配合、相互促进、相互沟通协调。每年由县纪委牵头召开一次由财政监督、监察、审计、检察等执纪执法部门参加的工作联席会议,明确各单位的执法重点和要点。二是共享财政监督信息。为确保财政监督畅通无阻,实行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凡是财政监督涉及到的单位,必须无条件、全方位为财政监督工作开展提供相应的数据和材料,打造财政监督工作信息共享的“绿色通道”。 三是实行预算全程监督。建立了事前审核、事中监控与事后检查相结合的“链条式”监督模式。在事前审核上,凡涉及到预算方面的文件、政策,都要先由县财经监督局审阅会签,把好财政资金使用“第一关”,确保做到财政资金预算合理。2012年该县财政预算总支出26个亿,财政监督直接参与预算监督的资金达7.8个亿,占预算总额的30%,经过财政监督评审,削减预算资金0.9亿元,涉及市政、城市绿化、民生、水利、农田基本建设、新农村建设、乡镇政府办公场所的改建和维修等。如该县人民体育场项目原预算930万元,经过财政监督的介入,在不改变面积、功能、质量的前提下,采用先进的施工技术和新材料,将预算削减到670万元,节省财政资金260万元。四是延长财政监督链条。该县通过延伸财政监督的作用链条,掌握各个环节中财政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状况,及时发现并纠正胡乱花钱或管理不善等问题。为加强对乡镇财政资金监督管理的“全面覆盖”,构建了乡镇财政资金监督的网络体系,延伸了财政监督的链条。在乡镇财政所安排专人担任“财政资金专管员”,村级组织聘任专人担任“财政资金监督信息员”,对拨付到乡村两级的财政资金特别是项目建设资金实现“无缝隙”监督。如该县江口镇岩坪村一个渠道硬化建设项目,申报的财政资金为10万元,但村级“财政资金监督信息员”反馈的到县里的信息是村集体与承建方签的合同资金为7万元,经过乡镇“财政资金专管员”验收发现工程实际造价仅5万元。
三、从“实”处着力,确保财政“大监督”成效。为使财政“大监督”管理体系更加科学、有效,该县始终坚持围绕大局、服务大局的工作理念,从实处着力,一丝不苟开展工作,确保财政监督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一方面,完善各项管理制度。结合本县实际,根据财政监督工作的特点,该县制定了专门的财经纪律和责任追究制度,特别是加强对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的责任追究。针对情节轻重、金额大小等实际情况,采取提示性谈话、督促整改、警示性谈话、内部通报批评、诫勉谈话和组织调整等方式进行问责。该县还不断完善财政监督人员管理奖惩制度,对原则性强、成绩突出给予经济和精神奖励,对工作不认真、监督不严格,检查走过场人员,一旦给国家造成损失,该处分的给予坚决处分,以制度管人管事,以管理出战斗力。另一方面,确保监督检查效果。为最大程度保障财政监督工作不缺位、不越位、不错位,应管尽管,着力加强对财政收入监督、财政支出监督、会计监督、内部监督、专项补助监督等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财政监督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该县通过进一步加大对全县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做到严格监管,防止财政收入“跑、冒、滴、漏”,促进全县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突破6亿元大关。如2011年,在对全县49家行政、事业、企业、社会团体进行监督检查时,查出违法违纪金额2160万元,收缴入库财政资金220万元,其中入库税收收入106万元,入库罚没款11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