芷江公益林补偿政策落实到位生态环境大变样
湖南省财政厅网站
时间: 2013年08月13日 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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芷江侗族自治县是我省重点林区县之一,该县严格按照《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实行专帐管理、专款专用,每年均及时发放给林农,调动了林农造林、护林的积极性,促进了林业发展。
截至2012年底,该县共发放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金2572万元,其中国家级补偿金2084万元,省级补偿金488万元;发放护林员工资457.3万元,全部兑现落实到林权所有者和护林人员。2009-2012年还投入县级公益林补偿资金240万元,用于城区周边公益林范围内的绿化,建设县城周边生态环境。
该县先后荣获“全国生态示范县”,“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全国绿委、省绿委授予“全面实现绿化县”、“全国绿化模范县” 、“全国造林绿化百佳县”、“全省绿化先进集体”等称号。目前,该县林业用地面积211.24万亩,总蓄积量545.17万立方米,全县共界定生态公益林面积67万亩,占全县林地面积的31.73%,其中:国家级生态公益林54.46万亩,省级生态公益林12.54万亩,全县森林覆盖率达65.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