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阳县“两培两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稳步发展

湖南省财政厅网站 时间: 2013年09月10日 09:11 【字体:

  近年来,麻阳苗族自治县在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结合“一制度三体系”的农村综合改革总体思路,坚持财政给力“两培两引”的改革措施,进一步培育和创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一、以财政扶持培育种养大户和家庭农场。完善各项财政惠民补助、贴息贷款等政策,2013年安排新型农村服务体系建设扶持资金400万元,小额贷款财政担保资金700万元,扩大家庭农场的生产规模,培育种养大户。同时在基础设施建设、生产设备购买、农机补贴和技术培训上给予优惠政策,对认定符合示范性家庭农场每年给予一定的奖补资金。目前全县已注册家庭农场17家,规模集约经营土地3414亩,认定县级示范性家庭农场10家。

  二、以财政投入培养新型职业农民。该县十分注重农民素质培训,每年整合“阳光工程”、“雨露工程”、“移民开发工程”等各类培训资源,加大农技培训专项资金投入力度,选定怀化学院、县职业中专等多家培训机构,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地开展农民职业培训。年举办各类农业技术培训班500多期,培训农民2万多人次。同时鼓励和支持农民工、大中专院校毕业生、退伍军人等返乡创业,提供技术支持、资金补助和财政贴息贷款。

  三、以财税政策引进新型农业生产企业。认真落实国家结构性减税政策,特别是健全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小额贴息贷款等扶持体系,实施中小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将农业企业从事的种养生产和加工项目纳入县农业发展项目重点扶持范围,实现资源集聚,对新设立的企业前3年实施“零收费、低税收,高奖励”政策。同时通过招商引资,鼓励干部群众创业等措施,培育和发展各类农业企业,2013年安排全民创业专项资金3000万元,支持做大做强各类农业企业。目前全县引进或组建农业企业72家,规模集约经营土地17.7万亩。

  四、以财政激励引导发展专业合作组织。该县根据地方产业特点,坚持“百花齐放,分类其上”的原则,充分发挥财政专项资金的引导作用,完善激励措施,引导农户按产品、产业链和品牌成立专业合作社;特别是在土地整理,农业综合开发等涉农项目上给予优先,按照“五统一”的标准,规范合作社的运行,创建省级示范社。目前,全县经工商注册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共有133家,涉及水果蔬菜、林木花卉、畜牧水产等产业,遍及全县23个乡镇132个村,入社农户达2284户,带动非成员农户4.2万余户,规模集约经营土地5.6万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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