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市积极规范投资评审各项工作
近年来,怀化市财政局始终坚持客观、公正、廉洁、高效的原则,积极规范财政投资评审各项工作,树立了财政投资评审的良好形象。2013年1至8月,全市共完成财政投资评审项目253个,送审金额162427万元,审定金额117820万元,审减金额44607万元,审减率27.5%。
一是实事求是,以客观事实为依据。在评审工作中,该局坚持以客观证据为依据的原则,对于所有的结算项目及需要看现场的预算项目,都要求到现场查看,对现场的情况进行拍照,对需要测量的部位进行测量,以事实为依据,得到了建设方的高度认可及施工方的赞同。
二是公平公正,以理服人。在工程项目预决算审查过程中,根据相关资料据实反映项目状况,排除人为干扰,实事求是,以理服人。通过摆事实、讲道理达到协商统一,维护国家和施工单位的合法权益。不以审核率的多少为最终目的,不以多计或少计工程造价为条件,向审核单位索取好处费。对财务资料的审核,依据真实账簿或报表进行,必要时可调阅其他单位或银行的相关资料。客观、详细、准确地记录评审信息,不偷工减料,不歪曲事实。评审报告应如实反映评审情况。
三是廉政守纪,严于律己。要求每位评审人员从自身做起、廉政守纪,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提高拒腐防变的意识和能力。工作期间,主动拒绝被评审单位、中介机构等部门的超标准招待;不得收受其馈赠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以及各种纪念品,经婉拒无法回绝的一律登记上交,并按规定返还;不得参与由被评审方组织的公费旅游、娱乐活动;不得借评审事务转嫁费用,不得以任何理由向项目单位收取费用;不得在项目单位报销个人费用;不得对评审对象吃、拿、卡、要;如果与施工单位或建设单位的负责人有亲属关系,应及时主动提出回避。在此基础上,认真落实内部管理制度,对每位评审人员都要交纳廉政保证金,并积极提倡文明服务,对各单位办事来访人员,做到热情接待、宾至如归。
四是勤奋敬业,高效工作。规定评审工作时限,严格按时限要求进行审核,工程造价在100万元以下的,审结时间为10个工作日;工程造价在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500万元以下的,审结时间为15个工作日;工程造价在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的,审结时间为20个工作日。对因建设单位及施工单位原因不能按时审结的,要尽量按时出具初审结论。加强内部制度建设,建立严格的审核制度,加强学习,不断提高业务工作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