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8月,新晃县国库集中支付局为税务部门代征县直单位274项工程税款483万元,其中:地税388万元、国税9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39%。
今年以来,该县国库集中支付局严格按照相关通知要求,理顺项目税收工作流程,加强政府投资项目代扣税收管理,每支付一笔工程款严格按照相关比例预扣税款。同时,加强原始发票审核和检验,做好发票打假工作,堵住税款“跑冒滴漏”,确保财政收入不流失。
新晃国库集中支付局代征税收483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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