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市财政着力加强保障性住房资金监管

湖南省财政厅网站 时间: 2013年09月29日 08:26 【字体:

  怀化市财政积极采取措施,加强保障性住房资金日常监管,确保财政资金的安全、高效。

  一是建立专项资金专账。保障性住房资金实行专户及国库集中支付管理,专账核算。中央、省补助资金通过省保障性安居工程投资有限公司拨付至市专户,市配套资金下达国库直接支付额度。通过专账对保障性住房专项补助资金实行动态监控,确保财政资金使用安全。

  二是项目评审促效益。对投资额全部为财政资金的廉租房、公租房项目,充分发挥财政投资评审的专业技术优势,有效核减各项不合理支出,规范政府投资行为,切实纠正廉租房、公租房建设中的超概算、超标准、超规模等问题,从源头上控制好建设成本,确保有限资金发挥更大的效益。

  三是细化资金拨付条件。房地产开发企业及其它社会投资参与的棚户区改造、公租房建设项目,依据省住建部门的批复和项目开工建设、投资完成额,拨付财政补助资金。投资额全部为财政资金的廉租房、公租房项目,依据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和财政评审办出具的工程进度审核意见,及时拨付资金。资金拨付按“先专户后直接支付”的原则,消化专户沉淀资金,缓解国库资金调度困难。

  四是实行保障性住房信息共享。市财政部门与房产部门共同管理保障性住房工作,一个管项目,一个管资金,多年已经建立了良好的工作互动关系。房产部门建立的申领、退出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发放个人信息,廉租房、公租房、各类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信息,以及财政部门建立的资金来源到位情况,资金使用等信息实现了共享,增强监管针对性。


怀化市财政着力加强保障性住房资金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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