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晃关爱弱势老人显实招
近年来,新晃侗族自治县立足边贫县实际,高度重视保障和改善困难群体民生,致力于建立健全关爱弱势老人长效保障体系,投入大量的人力财力物力多渠道关爱弱势老人。
一是重视弱势老人,营造敬老氛围。该县关爱孤寡老人坚持“党政主导、全面参与、居民关怀”的工作思路,积极开展“敬老、爱老、助老”主题教育活动,增强居民尊老意识,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二是成立关爱中心,实行结对关爱。该县296个行政村、13个社区成立了关爱中心,对无赡养人、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年收入在最低生活保障线以下、年龄60周岁以上的孤寡老人从基本生活、基本医疗、心理健康、合法权益等多方面进行保护。为改善孤寡老人生活状况,县财政出资以每人每年600元聘请乡邻担当关爱员,为孤寡老人“一对一”提供关爱。据兴隆镇枫木湾村支部书记姚方松介绍:为解决该村65岁半身瘫痪失去生活自理能力的孤寡老人姚茂良生活问题,经过精心筛选聘请了“服务态度好、责任意识强、较为热心”的同村村民姚茂强担任关爱员,孤寡老人姚茂良的生活有了明显改善。还为孤寡老人配好结对领导,明确关爱员每天看望一次、关爱中心每月探望一次,帮助解决生活中无法自理的困难,结对领导每年走访2至3次进行慰问和帮扶。把老年人优先纳入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范围。
三是发放高龄补贴,纳入财政预算。该县从今年1月1日起,凡具有本地户籍的常住人口(含离退休人员),年龄在8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正式实施高龄老人生活补贴制度,并将此项支出列入财政预算,按80岁至89岁老人每月30元、90岁至99岁老人每月100元、100岁以上老人每月300元的标准季末发放。
四是保障关爱经费,解决后顾之忧。对没有纳入分散五保供养的关爱对象按照分散五保供养标准提供每人每月200元的基本生活费,全额资助关爱对象参加新农合,关爱对象生病住院需要安排护理费给予补助,关爱对象去世的按其当年一年的生活费标准安排丧葬费。
五是建立健全台账,实行定期督查。为孤寡老人和高龄老人建立健全台账,实行定期回访、抽查、核查和统计制度,确保生活补贴发放工作有序开展,保证每个孤寡老人和高龄老人能享受优惠政策带来的实惠。
六是实施网格化关爱,推行多渠道关怀。新晃镇桥南社区人口老龄化比较明显,社区支部经常组织党员和工作人员上门看望和帮助困难群众和老龄弱势群体,通过以社区工作人员为主体对孤寡老人饮食起居实施网格化关爱,并针对像张菊香等失明孤寡人群给其安装无障碍设施,实施个性化和人性化关怀。91岁高龄的刘素英从1988年成为孤寡老人,该社区杨小妹主动承担了赡养义务,把老人接到家中一起生活,直至今日已25年有余,杨小妹坦言说道:“我要为晚辈做个榜样,自己也会有年老的一天,希望子孙后代也像我一样尊重老人、爱护老人,她把我当亲人,我把她当母亲看待”。社区还成立了助老自愿服务队,设立了敬老邻里互助组,该社区86岁孤寡老人谭桂玲房子漏雨,社区借助互助力量花了1200余元钱和大量人力物力对房屋进行了全面整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