溆浦县依法理财构建“阳光财政”
近年来,湖南省溆浦县财政部门凭借《预算法》、《会计法》、《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搭台,从完善管理制度入手,不断提升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水平,构建“阳光财政”。
一是完善公共财政体制,健全预算管理制度。从2013年开始,该县财政坚持分类管理,不断简化办事程序,切实提高办事效率,打破该县30年财政拨款“老套”,大胆推行“一站式”拨款流程。该拨款流程规定,凡是县财政预算已做安排按月拨付的资金,每月15号前由业务主管股室提交拨款计划表,报预算股审核、国库股复核、分管局领导审签后,交预算股汇总报局长审批,局长审批同意后交国库股于每月25号前将资金直接拨付至各预算单位,使资金拨付阳光透明,以减少不必要的行政成本。凡属应急抢险、抗灾救助、应急处理突发性事件等资金拨付则采取即时拨付方式。
二是深化政府采购改革,强化政府采购管理。从2012年下半年开始,该县对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实行“全管控”,在过去已将178个县直行政事业单位全部纳入政府采购管理的基础上,又将全县43个乡镇机关、43个乡镇计生办、43个乡镇中学和43个乡镇中心小学独立核算的行政事业单位全部纳入政府采购范围,同时对村组一级使用财政性资金兴建的移民项目、“一事一议”项目等也一并纳入政府采购范围,按照《政府采购法》规定程序实行严格管理,最大限度节约财政资金,规避财政资金使用风险。今年前九个月,全县共完成政府采购业务28项,实行公开招标32次,竞争性谈判36次,询价采购27次,单一来源采购8次,自行采购552次,完成预算采购资金17498万元,节约资金2110.6万元,资金节约率超过10个百分点,同时阻止两起违规采购行为。
三是健全非税收入管理制度,加强非税收入管理。几年来,该县严格非税收入管理,将所有非税收入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在全县范围内,全面推广各执收单位开通“非税网络”和实施POS机制卡业务工作,实现非税收入收缴全过程的电子化和信息化,从根本上提高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效率。同时,强化以票管收,充分发挥以票促收的作用,根据省非税收入管理局要求,该 县在全省提前实施了“电子开票,自动核销,全程跟踪,源头控制,信息共享”新的管理模式,充分发挥了财政票据“以票控费,以票促收”的作用。并进一步加强了乡镇及村级组织票据使用管理,坚持从严控收,以票管收,从源头规范基层财务管理。特别值得一提的是,该县进一步完善了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的征管,根据《湖南省国有资源有偿使用管理办法》,研究出台了河道砂石开采出让收入、城区户外广告、城市道路和公共场所停车泊位有偿使用收入管理等单项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征管实施细则,建立健全了各项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的管理新机制,确保了应收尽收、应缴尽缴。
四是完善财政监督管理制度,强化财政监督职能。第一是建好财政监督队伍。该县把建好一支高效、廉洁、务实业务素质过硬、个人履职能力突出的财政监督工作队伍作为重中之重,县财经监督局每调进一个人,不仅要由县财政局确定,而且还要报县纪委备案。每年年初都要聘任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为特约监督员,聘任财政局相关业务股室骨干人员为兼职财政资金监督员,确保每笔财政资金都有“专人”管理、有“外人”监督,既投了“石”,又掺了“沙”,真正做到了“一个钉子一个眼”。第二是实行预算全程监督。建立了事前审核、事中监控与事后检查相结合的“链条式”监督模式。在事前审核上,凡涉及到预算方面的文件、政策,都要先由县财经监督局审阅会签,把好财政资金使用“第一关”,确保做到财政资金预算合理。如2012年该县财政预算总支出26个亿,财政监督直接参与预算监督的资金达7.8个亿,占预算总额的30%,经过财政监督评审,削减预算资金0.9亿元,涉及市政、城市绿化、民生、水利、农田基本建设、新农村建设、乡镇政府办公场所的改建和维修等。如该县人民体育场项目原预算930万元,经过财政监督的介入,在不改变面积、功能、质量的前提下,采用先进的施工技术和新材料,将预算削减到670万元,节省财政资金260万元。第三是延长财政监督链条。该县通过延伸财政监督的作用链条,掌握各个环节中财政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状况,及时发现并纠正胡乱花钱或管理不善等问题。为加强对乡镇财政资金监督管理的“全面覆盖”,构建了乡镇财政资金监督的网络体系,延伸了财政监督的链条。在乡镇财政所安排专人担任“财政资金专管员”,村级组织聘任专人担任“财政资金监督信息员”,对拨付到乡村两级的财政资金特别是项目建设资金实现“无缝隙”监督。如该县江口镇岩坪村一个渠道硬化建设项目,申报的财政资金为10万元,但村级“财政资金监督信息员”反馈的到县里的信息是村集体与承建方签的合同资金为7万元,经过乡镇“财政资金专管员”验收发现工程实际造价仅5万元。
五是不断拓展投资评审领域,加大投资评审力度。该县严格按照“先评审,后下达预算;先评审,后批复;先评审,后招标;先评审,后拨款”四先四后的投资评审工作原则,不断拓展投资评审领域,加大投资评审力度,进一步开展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评审工作,为部门预算编制和审核提供专业技术支撑,促进部门预算编制更加科学、合理。与此同时,严把工程进度款及预付款支付关,根据《溆浦县人民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办法》中之规定“项目竣工验收前的工程款的支付累计额原则上不得超过全责的70%”,审批预付工程款额度之前,通过资料审查、现场勘察等方式核实已完工程量并做好影像记录,对是否符合支付条件及支付额发表意见,重点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工程竣工结算评审工作,提前介入到工程竣工结算评审工作中去,对大项目实行跟踪评审,掌握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真实情况,使评审工作变“被动”为“主动”。三年来,全县共受理财政投资评审项目1131个,送审金额20.1亿元,审定金额15.5亿元,共审减金额4.6亿元,审减率达22.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