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市财政着力加强财政专户管理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财政专户管理,切实保障专户资金的安全、规范,怀化市财政在原有市本级财政专户的整顿成果上,不断将专户移交、清理、归并、管理工作推向深入,积极完善财政专户归口国库管理,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立足基础,完善管理办法。在2003年制定的《怀化市财政局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基础上,根据上级最新文件要求,对财政专户资金的内涵、分类、专户的开设、变更、收支管理、会计核算等重新进行明确,坚持“先收后支、专款专用、严禁透支”的原则,重申统一由国库部门集中管理,加强对财政专户资金的审核管理,严把政策关。
二是控制数量,撤并整改专户。按照省厅文件精神,2012年共清理撤销合并无开户依据的专户27个,保留一般财政专户实户18个,2013年1月清理撤销2个社保专户。目前,市本级一般财政专户实户仅保留16个,其中社保基金财政专户5个,符合上级要求,并核算各种资金76项。
三是规范选择,明确合作范围。开户银行的选取以银行信用、服务品质为标准,优先选择软硬件条件较好的工行、建行和中行。对相对较弱的农行、信用社给予帮助,定期与之沟通反馈,共同进步;对邮政储蓄、华融湘江等有利地方经济发展的新兴银行,做到既扶持,又督促,保证财政业务顺利开展。对服务质量差、给财政工作造成负面影响甚至导致财政资金损失的银行,采取撤资、销户等果断措施,着力化解银行间无序竞争给财政专户资金管理带来的潜在风险。
四是巩固成果,加强后期管理。在巩固原有成果基础上,加强第三方季末对账、印鉴管理、定期票据保管,严格内控制度,规范工作规程,确保专户管理安全高效。加大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清算,降低待查收入比例,减少汇缴结算户资金沉淀;扩大国库集中支付标准流程范围,减少“以拨作支”资金量,切实提高财政专户资金风险防范系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