芷江四大举措支持新办企业发展
湖南省财政厅网站
时间: 2013年12月12日 1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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芷江侗族自治县大力培植财源,采取多项措施支持新办企业快速发展。
一是税收支持。凡在该县投资新建的企业,自动申报年纳税额在100万元至500万元的,从投产营业年度起,企业缴纳的税收扣除征收成本后县里实得部分,由县财政连续五年按50%的比例支持企业,用于企业技改或者扩大再生产;年纳税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连续五年按60%的比例支持企业 ;年纳税额1000万元以上的,连续五年按70%的比例支持企业。
二是土地出让金奖励。对固定资产投资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新办企业,县人民政府按其缴纳土地出让金县财政实得部分的20%奖励给投资企业,用于基础设施建设。
三是水费优惠。对固定资产投资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新办企业,月用水量超过4000吨,超出部分水费按本县最低收费标准收费。
四是财政扶持。境外投资商、世界500强企业在该县投资新办企业,正式投产后前三年按县本级财政实得的50%额度标准扶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