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晃路桥工程评审审减4875万元
湖南省财政厅网站
时间: 2013年12月17日 1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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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目前,2013年新晃侗族自治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共完成路桥工程项目评审58个,送审金额24527万元,审核资金19625万元,审减金额4875万元,审减率19.9%。
该县为将有限的交通资金真正落到实处,尽量发挥资金的最大效益,通过深入项目现场实地核实和市场材料价格调查,坚持以实计量,以量计价的工作方法。强化节省、节约、节支理念,秉承实事求是,坚持“不唯减、不唯增、只唯实”的科学评审措施,严格财政投资评审操作流程,加强评审过程督查,实行现场实地查看评审的三级审定机制,确保评审质量,严格坚持“三先三后”原则,即资金安排时,实行先评审后下达资金计划;资金拨付时,实行先评审后拨款;项目竣工后,实行先评审后批复决算”的管理机制和投资评审制度。不多报一道工序,不高估一分工价物价,不浪费国家一分一毫,据实评审,积极与相关部门配合,认真督查核实,严把工程质量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