芷江县清理锁定化解政法机关基础设施建设债务
日前,芷江侗族自治县制定清理化解政法机关基础设施建设债务实施方案,根据审计机关2011年组织开展的全省政府性债务情况,对政法机关基础设施建设债务进行清理,逐一审核认定,逐笔清理,登记造册,锁定政法机关基础设施建设债务总额,并明确化解责任,积极筹措化解资金,确保在今年一季度完成政法机关基础设施建设85万元的债务化解目标。
一、清理锁定债务。按确定的化债范围、规定的统计口径及工作步骤,坚持程序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原则,摸清欠债情况,锁定债务数额,建立政法单位基础建设债务台账和债权债务数据库,实行动态管理。
二、建立偿债资金。偿债专项资金主要通过县财政预算安排筹集资金,通过上级拨付的奖补资金和整合本级财政以及单位资金,积极筹措化债资金。
三、严格控制新债。明确举债责任,对违规发生新债的政法机关单位追究主要责任人和当事人的责任,凡今后发生的新增债务,一律由政法单位自行承担。
四、强化职责分工。为加强化解政法机关基础建设债务工作的领导,建立化解政法机关基础设施建设债务化解工作领导小组,县长任组长,常务副县长、政法委书记任副组长,财政、审计、监督、公安、检察、法院、司法、交警大队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并下设办公室,负责处理化解政法机关基础设施建设债务的日常工作,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狠抓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