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晃启动大病救助参合农民得实惠
“如果没有党的新农合政策,就是倾家荡产也住不起院啊!”近期,新晃侗族自治县扶罗镇癌症患者舒某到县农合办领取大病救助补偿十分感激的说。舒某2013年花去医疗费用20.4万元,获得大病救助补偿13.7万元,自己仅承担6.7万元。
近年来,该县立足老少边贫县实际,高度重视保障和改善困难群体民生,自2007年1月1日实施新农合政策以来,投入大量资金,把维护参合农民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实现“农民得实惠,政府得民心,卫生得发展”的总体目标。2013年参合农民受益面达177.60%,参合农民住院实际补偿率达72.01%,统筹地区政策内参合农民住院实际补偿率达79.70%,参合农民受益度连年排全省前列。
在此基础上,为进一步扩大参合农民受益面,有效缓解贫困农民患重大疾病医疗困境,加大财政投入,出台政策措施,2013年10月启动大病救助工作,在原新农合补偿最高封顶12万元/年/人的基础上,大幅提高大病救助补偿标准,对参合患者在新农合补偿后,个人年度累计负担合规医疗费用超过1万元的给予保障,支付比例在扣除自负1万元、清除不合规医疗费用后,可获得50—80%的大病救助补偿比例,每人每年最高可获大病救助补偿金额30万元。
截至目前,共有104名参合农民符合大病救助补偿标准,12人已申请领取2013年大病救助补偿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