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同县出台措施加强学校财务和工程项目资金管理

湖南省财政厅网站 时间: 2014年02月14日 09:48 【字体: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财务及工程项目建设管理,进一步提升教育资金使用效益,近日,会同县教育局、财政局联合下发通知,就全县各中小学、教师进修学校、特教学校、幼儿园的财务及工程项目资金管理制定了四个方面的措施:

  一、加强财务会计核算。从2014年1月起,启用财务会计核算软件进行财务核算,对未能按时使用财务会计软件核算的学校,将缓拨相关经费,对连续3个月以上未能按时进行账务处理的学校,将学校财务核算事项由教育局委托会计事务所或其它具备核算资格的机构进行核算管理,其委托管理相关费用由学校支付。

  二、强化公用经费监管。正确核算学校实际债务,并逐年化解,严禁产生新的债务。对已竣工结算的项目工程所产生的负债,学校财务必须按实际负债入账。年终的债务化解以学校报表为相关依据。

  三、规范学校债务管理。严格学校公用经费及相关专项经费管理。对个别学校三令五申违反规定,擅自在外赊账签单,造成学校公用经费严重超预算或挪用专项经费的,将对学校负责人、相关人员进行追责。

  四、严格基建预算审批。严格规范学校基建、维修项目预算变更审批程序。从2014年1月起,对学校在建项目、竣工未结算项目,严格履行项目预算变更审批程序。凡未经程序审批的一律不予以结算、拨付工程款。


会同县出台措施加强学校财务和工程项目资金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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