芷江县五举措规范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人员管理
芷江侗族自治县为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人员管理,规范会计基础工作,维护会计工作秩序,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杜绝无证上岗现象,采取强化业务培训、建立激励机制、加强督促检查等措施规范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人员管理。
一是摸清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机构基本情况。组织开展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机构基本情况调查,全县所有独立建账的行政事业单位填报会计机构基本情况调查表,内容包括单位年度预算经常性支出规模,会计岗位设置情况,会计人员配备情况,会计人员年龄、学历、是否执有会计证、是否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从事会计工作年限、是否专职会计工作,是否单独设立财务室等,从各个角度掌握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在职会计人员的基本情况。
二是核查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岗位设置情况。县财政部门逐个核查单位会计岗位设置是否合理,是否落实会计岗位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存在缺岗混岗现象,是否存在无证上岗现象。
三是建立行政事业单位在职会计人员档案库。在核实的基础上,建立详实完整的行政事业单位在职会计人员档案。实行会计人员任用备案制度,明确规定各单位在职会计人员调整必须报县财政局会计股备案审查,更新在职会计人员档案,加强会计人员管理。
四是严格执行会计人员持证上岗规定。针对部分单位会计人员未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无证上岗,县财政局下发整改通知到单位到个人,明确要求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及《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的规定整改,责令从事会计工作的无证人员限期考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对无法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的及时予以调整。不按规定整改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处罚。
五是积极鼓励考取会计从业资格证。考虑无证上岗会计人员年龄偏大的实际情况,充分利用民族职业中专办学条件,设立考前培训班,组织行政事业单位人员会计从业资格证考前培训,并努力提高培训质量,确保考试通过率。出台奖励政策,县直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凡考取会计从业资格证,考试报名费由所在单位报销。县经管局对考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人员额外给予每人500元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