芷江县“四明确”推进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申报取得新突破
今年以来,芷江县扎实推进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工作,抓住资金管理的源头,坚持以绩效目标为导向编制项目预算,要求预算单位在编制部门预算时同步申报项目(专项资金)绩效目标,2014年60个项目申报预算绩效目标,涉及资金2亿多元。
明确申报范围。列入2014年县本级财政专项资金的预算基本建设类、发展引导类的所有专项资金及专项业务费类50万元(含)以上的专项资金,均按要求编制和报送绩效目标。
明确编制原则。预算绩效目标编制,按照“谁申请资金,谁编制目标”的原则,由主管部门(预算单位)申请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单位申请财政项目资金时,负责编制绩效目标。
明确编制内容。明确绩效目标包括五个方面内容:预期产出,包括提供的公共产品和服务的数量;预期效果,包括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和可持续影响等;服务对象或项目受益人满意程度;达到预期产出所需要的成本资源;衡量预期产出、预期效果和服务对象满意程度的绩效指标;
明确编制要求。一是指向明确。绩效目标要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部门职能及事业发展规划,并与相应的财政支出范围、方向、效果紧密相关;二是细化量化。绩效目标应当从数量、质量、成本和时效等方面进行细化,尽量进行定量表述。不能以量化形式表述的,可以采用定性的分级分档形式表述,并具有可测量性,能进行相应的衡量和考核;三是合理可行。设定绩效目标要经过调查研究和科学论证,目标要符合客观实际。四是相应匹配。绩效目标要与年度的项目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与项目预算资金量相匹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