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阳:“五项措施”加快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做大做强
麻阳县作为“全省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示范试点县”,始终将创新农业经营体系作为推进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重要内容来抓,出台“五项措施”加快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做大做强。截至今年4月底,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达491家,其中规模种养大户201户、家庭农场44家、农民专业合作社174家、农业公司72家,解决社会就业7000多人,带动农民增收5.6亿多元。
一是引导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从发展集约化、规模化和标准化农业出发,依照“农民自愿,政府引导,积极扶持,规范管理”的原则,组建农业公司,流转集约土地,规模发展种养业,积极推广股份合作流转、季节性流转等方式,推进整村整组连片流转,提高规模经营水平,减少季节性抛荒。出台优惠政策,发放林权证,促进林权有序流转。
二是实施农村人才培训。发展农业职业教育和学历教育,深入实施“农民素质教育”、阳光工程”,加强农业职业技能培训、农业创业培训和农业实用技术普及性培训,提高农业经营主体经营能力。
三是不断深化“农校(院)合作”。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先后与湖南大学、湖南农科院、怀化职院就柑桔、蔬菜、葛根达成服务协议,组建专门的技术服务专家团队,深入田间地头,实行现场手把手的培训,提高农业经营主体主动性,增强农产品竞争力。
四是加强农产品营销服务。积极支持骨干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有实力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参加中国中部(湖南)国际农博会,巩固传统市场,拓展新兴市场。组织开展农产品生产单位(基地)和经销、加工单位对接活动,帮助农业经营主体及时销售、采购农产品,提高农产品流通效率。
五是完善公司+农户双赢机制。引导加工、销售企业采取订单、股份合作等多种形式,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户建立紧密利益联结机制。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兴办加工企业或参股农业龙头企业,实现双赢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