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市财政落实《湖南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见成效

湖南省财政厅网站 时间: 2014年05月12日 11:44 【字体:

  近年来,怀化市财政紧扣《湖南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要求,大力推进非税收入征管理改革,不断激发非税工作活力,有效提升了非税收支管理水平。

  一是出台非税收入全口径预算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印发《关于印发〈怀化市本级非税收入全口径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关于印发〈怀化市本级非税收入全口径预算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围绕以上制度落实,该市还设计研发了市本级非税收入全口径预算管理收支计划报表体系及管理软件。

  二是编制了《怀化市本级全口径非税收支预算一张表》。将市本级纳入公共财政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专项收入、罚没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其他非税收入,纳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的国有资本经营收入,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其他非税收入的收支预算编制在一张表内。首次实现了公共财政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会保障预算“四大预算、五块资金”的有机结合。

  三是建立三个层次的非税收入征管激励机制。按照省政府印发的《非税收入执收工作责任制规定》,从2013年起在市直执收单位中评选非税收入征管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各30个(名)。突出贡献奖励。按照收入规模、收入增幅、财力贡献,在市直执收单位中评选5-6个非税收入征管突出贡献奖,年人均发放4000元奖励。超收分成奖励。按照执收目标、超收金额、计提比例进行考核,年人均发放4000元奖励。

  四是加强非税收入执收单位征管考核。认真组织非税收入执收工作责任制考核,市政府对先进单位、合格单位和不合格单位进行通报。按照省财政厅《关于做好省对市州非税收入征管绩效评估考核工作的通知》,加强对市直单位和县市区征管绩效评估考核。市政府对部分重点非税收入执收单位的目标管理责任制进行规定,严格兑现“超收奖励、短收扣支”的要求。

  五是发挥稽查促进征管的职能作用。坚持“查补结合、规范为主、内外结合、内部为主”,充分发挥非税稽查加强非税管理、促进非税改革的职能作用。在按季完成非税内部稽查的同时,认真完成了相关单位的非税收入执收征缴及票据使用情况专项稽查。对自制收款票据、使用假发票、非税收入未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非税收入未及时足额缴库、部分自收自支二级单位非税收入逃避财政监督等进行查处,为非税收入规范征管创造良好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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