辰溪县开辟基本建设项目资金“直付通道”

湖南省财政厅网站 时间: 2014年05月29日 11:50 【字体:

  “只需填一张表,50万元工程进度款从申请拨付到银行到帐只花了2天时间!”5月27日,望着到帐的工程款,负责承建辰溪县卫生监督所与急救指挥中心土建工程的施工单位负责人王老板感叹道,“以前资金要先拨到主管单位,再拨给我们,1个星期到账算快了,真是费心费时,现在是省时省心!”

  老王的感叹源于辰溪县政府性投资项目资金直接支付机制。该项机制规定:对政府性投资额在50万元及以上的新建项目,10万元及以上的改建、扩建、维修、装饰装修项目资金实行财政直接支付,而不再经过业务主管单位账户。

  “此项创新彻底告别了以往项目资金几次转拨的繁亢程序,堵死了部分专项资金’专款不专’的问题,极大地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率。”辰溪县委书记杨一中说。

  资金拨付程序繁杂,签字的人太多,有时业务部门存在挪用资金现象......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启动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施工单位工作人员纷纷向“转弯弯”的政府投资项目资金支付制度“吐槽”、“开炮”。

  辰溪县委、县政府和县财政部门立行立改,在充分调研基础上,4月初研究出台了《辰溪县政府性投资项目资金直接支付暂行办法》,对政府性投资额在50万元及以上的新建项目,10万元及以上的改建、扩建、维修、装饰装修项目资金实行财政直接支付。将原来的《基本建设支出用款计划表》和《专项资金拨付申请表》合二为一,只需要填写一张《辰溪县政府性投资项目资金直接支付申请表》,连同立项批复、施工合同、工程进度情况书面报告等相关资料办理支付手续;然后由财政部门将资金直接支付项目承建单位或设备供应商等相应的收款单位。建设单位根据审批后的《辰溪县政府性投资项目资金直接支付申请表》和相关资料登记有关会计账簿,做好会计核算、财务管理工作等各项工作。

  实行直接支付后,建设单位的建设责任主体不变、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的职责不变、预算批准的资金使用权限不变。运行至今,共直接支付建设项目资金42笔,金额2300余万元。


辰溪县开辟基本建设项目资金“直付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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