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晃落实1020万救灾资金开展救灾工作
自5月10以来,新晃连续遭遇大面积长时间暴雨袭击,造成严重洪涝灾害。新晃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目前共落实救灾资金1020万元,迅速组织展开救灾工作。
一是加强部门沟通协调,合力做好救灾工作。县财政、民政、交通、水利、农业、气象等部门认真履行抗灾救灾职能,加强沟通联系和应急联动,加强信息共享,定时通报情况,密切跟踪灾情发展趋势,掌握受灾人员基本生活情况,共同分析受灾区域需求,合力做好救灾工作。
二是紧急启动应急预案,积极开展救灾工作。随着灾情持续蔓延,该县从5月下旬开始先后2次下发紧急通知,启动救灾预警响应和救灾应急响应,组织工作组紧急赶赴受灾区域,协助指导救灾工作。
三是调拨应急救灾款物,保障群众基本生活。财政部门累计落实救灾资金1020万元,其中县本级投入救灾资金185万元。民政部门及时发放救灾物资,切实帮助洪涝灾区群众解决基本生活面临的困难。交通、水务、农业等部门组织人力物力疏通坍塌道路,重建受损河堤水渠,积极组织灾民进行生产自救,
截止6月26日8时止,强降雨导致该县河堤多处塌方、稻田大面积受淹,部分民房倒塌损坏,交通水利设施严重受损。据统计,此次强降雨造成该县23个乡镇受灾,受灾群众3.54万人,其中1025人受灾严重;倒塌房屋28间,严重损坏房屋89间,紧急转移安置人口105人;农作物受灾面积4.48万亩、成灾面积1.14万亩;毁坏公路45条,其中村级公路中断24条;毁坏河堤16处、灌溉设施92处,直接经济损失达209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