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同县全面完成2013年退耕还林补助工作
日前,会同县财政局拨付2013年度退耕还林补助资金442万余元,并通过县信用社和邮政储蓄银行以“一卡通”的方式兑现到林农手中,共计补助面积35412亩,涉及10761户。该项直补政策的实施,加快了国土绿化进程,增加了林草植被,水土流失和风沙危害强度减轻,且退耕农户生活得到改善,深受林农群众的欢迎。
实施退耕还林是党中央、国务院为改善生态环境做出的重大决策,是指在水土流失严重或粮食产量低而不稳定的坡耕地和沙化耕地,以及生态地位重要的耕地,退出粮食生产,植树或种草。国家实行退耕还林资金和粮食补贴制度,按照核定的退耕地还林面积,在一定期限内无偿向退耕还林者提供适当的粮食、种苗造林费和现金(生活费)补助。具体补助期及标准为:还生态林补助8年、延长期8年;还经济林补助5年、延长期5年。正常年限内补助230元/亩;延长期内补助125元/亩。
会同县退耕还林补助工作面宽、量大,为切实加强退耕还林工程管理工作,确保补助政策落到实处,今年6月,县退耕还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了《关于认真做好2013年度退耕还林政策补助兑现工作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加强退耕还林工程管理的通知》,对各乡镇、县直有关单位就做好补助兑现工作提出了兑现办法、兑现时间、兑现标准、公示公告等工作要求,确保补贴数据的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严禁弄虚作假、谎报、漏报、重报等现象,严把数据录入关,按要求全部通过“一卡通”兑现给农户,各乡镇信用社和邮政所不得以任何理由抵扣借款及税费。若发现上述问题,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单位负责人和经办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