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陵县财政局“四项措施”推进法治财政建设进程

湖南省财政厅网站 时间: 2014年12月16日 11:23 【字体:

  近年来,沅陵县财政局把法治财政建设作为财政改革和发展的重要目标,不断强化财政法治宣传教育,增强依法理财意识,强化行政权力约束,加大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力度,深入推进法治财政建设进程。

  一、深化部门预算管理,不断完善财政体制。在部门预算改革中,实行全口径部门预算和乡镇财政预算管理,建立健全了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财政预算编制体系;严格实行财政综合预算,细化预算编制内容,把部门和乡镇的所有收支项目全部纳入编制范围,编制到具体项目、落实到具体科目,增强预算编制的民主性和科学性;严格执行预算,严禁擅自变更调整,切实提高财政预算的执行力,维护财政预算的严肃性。

  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财政资金效益。不断改革财政投入机制,重点保障民生支出,加大城乡基础设施和民生工程投入,大力压缩“三公”经费支出,研究制定了《沅陵县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沅陵县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等多项配套制度,强化“三公经费”监管,确保厉行节约工作落到实处;创新财政投入方式,依托资源优势,加大对农业产业化的“两茶一鱼”和新型工业化的投入力度,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优化升级,培植后续财源;以金融服务体系改革试点工作为契机,强化财政政策、财政资金的引导,激活金融信贷资金,增加资金有效供给,增强县域经济发展活力。

  三、完善财政监督管理,强化财政风险控制。创新财政监督机制。出台了《沅陵县财政局构建财政大监督格局实施办法》,明确了职能股室的监督职责,强化了职能股室对各项财政资金事前、事中、事后的全程监督,规范财政监管;建立健全财政内查内审制度,定期对机关职能股室进行内查内审,切实加强内部监管;加大监督检查执法力度,进一步提高科学依法理财水平。

  四、推进财政政务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利用沅陵县财政网、财政公示栏,主动公开财政执法权限、办事依据、办理程序、办结时限等信息,方便群众和预算单位办事,积极构建“阳光财政”;不断扩大公开领域,推行财政预算、决算公开,定期向人大、政协汇报财政工作,与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公众开展财政工作交流,提高预算管理和财政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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