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城区:圆满完成2014年度票据年检工作
湖南省财政厅网站
时间: 2015年03月02日 1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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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全区行政事业单位收费行为,加强财政票据使用管理,2014年11月25日, 鹤城区财政局下发了《关于开展2014年度财政票据年检工作的通知》,要求区直119家相关单位在30日内完成票据年检工作。
此次票据年检工作严格按照《湖南省非税收入票据年检办法》及《怀化市鹤城区财政票据精细化管理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执行。从区本级用票单位检查结果来看,整体情况较好,但仍有个别单位存在用票不规范,票款不同步,所收资金未及时足额缴入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等现象。针对这一情况,该局首先要求用票单位进行整改,坚决规范用票行为,严格按照“票款同步”原则,督促收入及时补缴入库;整改期间,停止票据供应,整改合格后方可购领票据;对票据年检不合格的单位,在年度非税收入执收工作考核中取消参评资格,将票据年检和非税收入执收工作考核有效的结合起来,从而也有利于加强非税收入源头管理,实现“以票管收”,确保全区非税收入应收尽收,规范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