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江市四措施加强优质稻产业化项目建设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现代农业生产发展项目申报、支持现代农业综合产业园建设相关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洪江市大力发展优质稻现代农业项目,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1月底完成项目总投资1631万元,其中中央财政支持资金200万元,整合项目资金811万元,引导社会资金620万元。
加大宣传力度,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利用各种媒介和群众喜见乐闻的宣传形式,大力宣传现代粮食产业发展对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生要意义,提高农民群众对现代粮食产业的认知度,形成全社会关注、支持的良好氛围。成立了整合支农资金支持现代农业生产发展领导小组,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为组长,市政府办、市农办、发改局、财政局、农业综合开发办、农业局、国土局、水利局、林业局、农机局、交通局、经管局、畜牧局、移民局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设市财政局。领导小组负责项目的决策和指导,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协调和处理项目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项目实施办公室负责项目资金管理、项目执行、项目质量监控、项目验收总结等工作;项目乡镇村负责地方施工环境治理和涉农关系协调。
抓好源头整合、加大农业投入:落实财政支农预算,确保支农资金增幅高于一般性财政收入增幅,财政超收部分重点用于农业投入。开展涉农资金源头整合,结合制定的优质稻优势产业发展规划,以优质稻基地建设为平台,整合水利项目,以项目整合带动资金整合,定向集中投入,确保项目实施后具有明显成效。
强化资金管理,提高使用效益:积极推行项目公示制、项目法人负责制、重点工程项目建设招投标制、项目建设监理制,确保整合项目的顺利实施。加强资金管理,整合项目资金实行国库集中支付,设专户、建专帐、配专人、封闭运行,做到资金安排到项目、支出核算到项目。同时,发挥财政、审计和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作用,对各项支农专项资金的安排使用情况及时进行检查;依托中介机构,对重点项目进行评审,对支农资金使用绩效进行监测评价;利用政务公开网络平台,将支农资金管理制度、发放办法、分配拨付情况、项目立项及验收情况等全部予以网上公开,增强政策落实的透明度,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进一步规范项目资金管理,提高使用效益。
严格督查考核,确保资金安全:市委、政府将组织两办督查室、财政、农业、国土、水利、农业开发办等部门,对项目建设定期与不定期开展督查活动,严格监督项目执行情况和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