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阳财政“三招”推进财政投资评审
今年来,麻阳苗族自治县财政局通过“完善制度、严格流程、强化监管”三招,有效推进投资评审工作开展,确保财政资金用到实处。
一是完善制度,确保项目投资经费使用管理有章可循。制定了《麻阳苗族自治县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办法》,与县监察局联合下发了《麻阳苗族自治县财政局 麻阳苗族自治县监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项目财政投资评审工作的通知》,对财政评审的概念、范围、内容、程序、职责等作了进一步的明确和规范,要求十万元以上的县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建设项目和财政其他资金的建设项目都要进行工程概预算和竣工决(结)算评估与审查,并出具客观、公正的评审报告,作为业务股室拨款依据,股室(单位)联动机制建立,使财政资金得到规范、安全、有效运行。
二是严格流程,确保把财政性资金用在“刀刃”上。针对建设项目中普遍存在的“概算超估算、预算超概算、决算超预算”现象。该县实行“财政大监督”理念,以招标控制价控制工程投资额,以结算审查确定工程最终造价,严格规定需通过“初审、复审、定案”等三项流程,确保评审项目准确无误后呈报分管领导签字方可结算支付工程款,从而保证了工程建设资金的有效使用,最大限度的发挥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是强化监管,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合规、高效。为提高评审质量,加强财政支出监管力度,对覆盖所有政府性财政投资项目进行全过程监督机制。事前,前移评审“关口”,加强事前管理。为更好掌握市场行情,提出合理的招标价作为招标的控制额,评审人员采用网上询价、电话询价、市场实地询价等措施获取工程材料价格信息;事中,坚持施工现场评审,对施工方所用材料、隐蔽工程、设计变更等进行跟踪检查,拍照记录等,为办理工程结算提供合理、准确的依据;事后,坚持不畏繁琐做好评审,将“不唯减、不唯增、只唯实”工作理念贯穿到评审工作的全过程,让数据说话,据实评估,使财政资金得到安全、合规、高效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