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阳财政“四个严格”做实财政监督检查
为切实加强财政财务管理,促进财政资金安全、规范和有效使用,麻阳苗族自治县财政局提出“四个严格”做实财政监督检查工作。
一是严格执行检查计划。为确保2015年度财政监督重点检查计划落到实处,县财政局制定《麻阳苗族自治县财政局2015年度财政监督重点检查计划》,本次财政监督重点检查项目共计四大类11项,包含财政收支检查类3项、专项(资金、基金)检查类 5 项、会计监督检查类2项、内部监督检查类1项。要求负责检查的单位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检查,严格执行重点检查计划,确保计划如期完成。
二是严格依法依规依程序开展检查。检查采取重点检查与全面自查相结合,现场检查与送达检查相结合,实地调研与群众走访相结合的方式,以点带面,点面结合,以检查促规范,以调研促发展。开展检查前,开具《财政检查通知书》,并于3个工作日前向被检查单位送达;实施检查时,负责检查的单位应认真做好检查工作底稿,及时整理检查资料;检查结束后,按时完成检查报告,并及时送达责任单位。
三是严格规范行政处理处罚程序。对检查报告认定的问题,根据“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程序合法,裁量适当、公正效率”的原则,认真进行审理,并提出处理或处罚的意见和建议。凡涉及拟作出行政处理或处罚的事项,负责检查的单位应当将有关材料报财政监督股、税政法规股做好有关审理工作。
四是严格做好检查底稿归档工作。按照一案一卷的要求整理检查档案,并在检查结束后一个月内交财政监督股统一归档;没有实施检查程序的检查或调查,要将检查报告或调查报告书面报财政监督股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