芷江县严格乡镇区划调整改革期间乡村财政财务管理
近日,芷江县财政局为不影响乡镇区划调整改革大局,切实加强乡村财政财务管理,及时组织资产清理、资金清算和财务移交等工作,并就乡镇区划调整改革期间乡村财政财务管理作出明确要求。
一、严格乡镇账务处理审核。一是要求各乡镇财政所严格按照《芷江侗族自治县国库集中支付改革会计核算暂行办法》要求,认真对发生每一笔业务的原始凭证及相应的附件进行初审,对不合规的原始和不齐全的附件进行完善,并及时进行账务处理。二是按规定时间到县乡财局送审账务,及时对审核中不合格的账务进行规范和完善,必须在11月底前全面完成。三是认真清理预算指标和资金结算,及时与预算和国库对账。
二、严格村级财务核算和账务处理。一是严格按照《芷江侗族自治县村级财务管理办法》规定,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存在原始凭证不合格和“白纸条”入账现象必须进行完善和处理,一律杜绝招待费入账。二是规范村级财务公开公示,村级财务公示必须逐笔反映村级各项收入、支出和资金结存情况,村级财务公示还必须经村务监督委员会、乡镇经管站和乡镇财政所审核盖章后才能进行张榜公示。
三、严肃财经纪律。根据中共湖南省纪委关于在我省乡镇区划调整改革工作中严明有关纪律的要求,要求乡镇财政所人员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和廉政纪律,严格执行国有资产管理规定、严禁随意变更毁坏财会账目和凭证、严禁虚报债权债务、严禁违规转移变卖财物、严禁侵占挥霍国家和集体资产。县乡财局对各乡镇财政账务进行督查,责成各乡镇于11月底以前处理及审核完成乡镇财政账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