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阳财政“五举措”狠抓村级财务管理
一是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为适应新预算法和新条例的实施,制定《麻阳苗族自治县村级财政财务管理细则》,细则中进一步的完善了村级财务中的现金银行存款管理制度、债权债务管理制度、财务开支审批制度、 “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制度等财务管理制度。
二是规范资金报账程序。所有财务事项都应当按照工作流程规范进行账务处理。除村干部工资外所有管理费开支必须要有正规发票方可报账,工程款报账需正规发票外还必须具备合同、预算单、结算单、验收单。经手人必须在原始凭证上注明开支事由并签署经办人,经村级组织负责人审批同意并签字,再交给村务监督委员会审核同意并签字盖章,财政所会计审核通过后方可入账。
三是强化项目资金申报。村级组织的专项资金,在经过村级组织、财政所、乡镇政府、县乡财局层层审核后,方可由财政所通过财政直接支付将资金拨付给工程施工方。不再由村报账员取现支付,防止资金被挪作它用,确保项目资金落到实处。
四是增强村干部理财意识。各乡镇财政所制定当年村级财务培训计划,县乡财局组织人员对主要村干部及村报账员进行培训,增强村干部的民主理财意识。目前,全县已有黄桑、舒家村等15个乡镇举行了村级财务培训。
五是重视村级财务公开。要求各乡镇财政所每年公示公开村级财务不少于四次,并留有影像资料备查,把村级财务公开作为年终财政财务精细化考核的重要内容。